基于前后对比方法的公共政策有效性评估

摘要:公共政策产生的实际效用的大小是制定一项公共政策的核心要素,所以必须对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运用前后对比方法不仅可以使政府对一项公共政策的本质和误差有清楚的认识,同时也有利于人们认识了解公共政策的准确效果。本文以柳州市电动车上牌为例,运用前后对比方法,并结合实地调查法、问卷调查与访谈法、数据分析方法方法,对广西柳州市电动车上牌前和上牌后的情况作出对比,分析上牌政策的优点以及存在的不足,对该政策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估,最后针对其不足提出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前后对比法;公共政策有效性;电动车上牌;公共政策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公共部门颁布的公共政策越来越多,哪些政策实施是得到人们认可的,哪些政策实施后需要改进的,哪些政策实施后反而使得情况越来越糟糕。所以必须对这些公共政策进行必要的评估,以此判断其有无继续存在的可能或者在哪些地方是需要改进的。但是公共部门评估一项公共政策方法不是方法运用不当,就是运用得不到位,这是现如今公共部门面临的一个难点问题。

最近几年,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公共政策评估方法众说纷坛,每个学者研究分析的角度也各有差异。在国内研究上,赵晓莉从公共政策评估各方面要素作为出发点,基于韦唐的效果模式下的综合评估模式,设计了公共政策评估的一般性理论方法框架[1]。和经纬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公共政策评估方法,他指出我国的公共政策评估研究应该经得住方法论的检验,主张通过社会实验对政策进行评估[2]。王连伟认为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评估必须充分体现民意,公民参与应该渗透到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监控等一系列环节中,以此增强公共政策有效性[3]。于梅芳、施国庆认为,我们可以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评估政策,应该让公共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当中[4]。国外学者费希尔运用批判性复合主义方法,认为应该从社会基本价值理念进行评估运用实证辩论,将事实与价值结合起来,为验证经验主义与规范政策判断提供多重方法[5]。费里曼和瓦斯康塞洛等人认为,应该运用批判社会理论对政策进行评估。执行过程中采取价值坚持和价值批判的立场,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6]。

根据以上学者的研究,本文认为公共政策评估方法多种多样。国内外学者们大多认为可以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反馈等一系列的政策过程进行评估分析,也可以从一项公共政策所涉及到的各利益相关者进行评估。但是,在阅读各学者的研究成果时,却很少见到学者们建议运用前后对比法去评估一项公共政政策的优良中差。本文认为前后对比方法简单有效,它涉及到大量的现实问题,并用一系列数据表示出一项公共政策实施后,是否达到了政策主体所希望达到的效果,有哪些方面是需要改进的,哪些方面是可以取缔的,哪些方面是值得发扬的,所以本文建议政府等公共部门在颁布一项公共政策以后,可以运用前后对比方法评估该项公共政策

二、广西柳州市电动车上牌政策推广前后对比分析。

柳州市推行电动车上牌政策的初衷是对市民电动车展开上牌管理行动,对超标的电动车进行限期淘汰,合格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登记备案,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为管理电动车提供了不少方便。一方面可以监督自己限制车速,注意交通安全,另一方面也给自己吃了一枚定心丸,稳定了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的身份。但是,上牌之后还是存在和上牌之前一样的问题,甚至带来了上牌之前没有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柳州市电动车上牌前后带来哪些具体变化:

(1)广西柳州市电动车上牌政策推广带来的诸多好处。

第一、低碳绿色环保。广西柳州市现有机动车近百万辆,我们假设一辆汽车一年平均行驶1.5万公里,碳排放总量按照4吨计算,那柳州市一年的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就高达400吨。作为我们个人,应该尽量少开车,多使用公交车出行或者绿色环保的电动车。第二、交通秩序有所改善。柳州市电动车上牌在经过2012年几个月的试行后,效果明显,很大程度上减缓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增长。不少人则因为电动车的身份证也有一定的自我约束力,尽量遵守交规,使得市区通行秩序得到一定改善。第三、电动车遗失找回有望据柳州市交警支队资料显示,在电动车没有上牌之前,电动车找回的概率几乎为零。但是,由于车牌里有电子芯片,又与车主身份证相挂钩,所以有望找回遗失电动车。例如,柳北支队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去年四月份,帮助3位失主找回遗失电动车。第四、电动车引发的事故率降低。柳州市电动车于2012年四月开始实行上牌政策。据资料显示,在2011年因电动车引发的事故有16起,造成伤二人,死亡十八人的悲剧。但是,自从电动车上牌之后,电动车引发的事故率降低了27.56%。

(2)柳州市电动车上牌政策推广后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1、电动车不按车道通行,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的乱象依然存在。

电动车上牌政策推广后,一定程度上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违反交通法规行驶电动车依旧存在着。例如,在去年,违规行驶电动车有1.5万余起,暂扣电动车数量3671辆。笔者运用实地调查法,在西环十字路口、等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地方,于下午五点至六点的下班高峰期时段调查并记录下违反交规的电动车的数量。在一小时内,不按照交通部门规划的车道行驶电动车高达834辆,闯红灯的电动车有654辆,逆行的电动车有30辆,随意变道的电动车比较少,有两辆。我们可以推算,在其他的交通繁忙路段,也会有这么多类似的乱象发生。车辆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这是非常危险的,及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发现,造成电动车不按照车道行驶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一些小商贩把商品堆积到非机动车道上等等,使得电动车只能借用机动车道行驶

2、电动车遗失找回的概率依旧渺茫。

针对电动车遗失找回,我们随机做了150份问卷调查以及访谈。问卷统计显示这150位被调查者年纪在19至50岁之间不等,他们几乎每天都会用到电动车,其中有49位在2012年4月份上牌政策颁布过后被偷过电动车,但是却未被找回。在访谈中,柳南区一位在鑫源饭店工作的陈先生说,自己一年内被偷了三辆电动车,均未找回,导致现在不敢买电动车。我们走访电车零售商,发现一辆电动车的均价为3500元左右,那么一年被偷三辆,直接财产损失将近一万元,更不用提误工费之类的费用。所以说,虽然柳州市已经实行了几年的电动车上牌政策,但是在电动车遗失找回这方面依旧不够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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