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搬中学教学仪器、物品借还制度]物品保管制度

搬学教学仪器物品借还制。

、教学仪器物品原则上都不借出如确是教学急用教处可办理借物登记手续使用完毕及归还;各学科教研组教处仪器借用仪器学期结束前必须归还以便假期里做保养、检修工作。

、凡贵重仪器对私人概不借出

般工具、用品教工确有临急用教处可酌情借用借期般不超三天。

3、校人员因工作要借用物品须校主管部门责人登记方可借出

、外单位借用仪器必须不影响校教学前提下凭介绍信教处批准。

借期般不超周。

5、学生科技活动借用仪器物品应由责教师向仪器室办理借用手续并定归还学生律不得直接借取。

6、剧毒、易、易爆等危险品概不借出以免发生外事故。

7、借用物品应爱护使用责保养按期归还

借用设备请勿随拆卸部机件以免影响设备正常工作。

8、归还物品应验交并实行销手续设备若有缺损借用应主动说明原因照赔偿切勿行拆修或更换部件以免故障扩。

9、每学期结束借出仪器物品律收回。

4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