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嘴打尽】打嘴现世

中午时分,市警局汤姆逊探长突然接到了摩尔的报警电话,说他的老朋友约翰家可能发生了凶杀案。

摩尔是警局退休的老警察,有很丰富的侦破经验.汤姆逊十分敬重他。

接到报警后,汤姆逊立即带领4名警察赶到了位于第54大道267号的约翰家。

果然如摩尔所料,约翰家发生了惨不忍睹的凶杀案:老约翰一只手断裂,嘴角流血,蜷缩着侧卧在客厅的沙发旁;约翰妻子玛丽眼珠暴裂、面目全非地仰躺在屋角;贮藏室的保险柜大开,里面存放的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被席卷一空。

触及现场,汤姆逊连声地呼叫:“糟了,又遇到老对手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此前本市曾先后发生过6起未破的悬案,它们都有些共同的特点:现场没有门窗被撬的痕迹,说明嫌犯是能以正当理由进入室内的人;他们选择的都是些年老体弱而富有的老人作为作案对象,每次都是残忍地将老人杀害,给查证带来极大困难;这些嫌犯作案手法十分狡猾和老练,现场不仅不会留下脚迹手印,甚至连一根头发丝都难找到。

警方曾绞尽脑汁,抓到过一些嫌犯,但终因证据不足,最后不得不给放了。

这一系列未破的悬案令警方十分头疼和难堪。

从死者的体征看,死亡时间应该在12小时以上。

汤姆逊不解地询问应邀前来一同参加破案的摩尔:“摩尔先生,据我推测,约翰夫妇是昨晚遇害的.你怎么此时才报案呢?”   摩尔悲戚地说:“这都怨我,昨天到温泉度假村去消闲了一天,今天中午才赶回家里。

回到家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听录音电话中有没有留下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我去做。

一拿起电话.就传来了约翰夫妇惊恐的呼救和斥骂声,还伴着激烈的打斗声,我就判定他家准是出事了,所以就立即报了案!”   汤姆逊一听到这里。

一下来了精神:“嗬,有凶杀现场的录音?太好了,等会儿我们一起去你家里!”   他们继续搜查室内各处,在厨房里发现有一只奄奄一息的鹦鹉躺在地上。

鹦鹉听见有人来,翅膀轻轻地翕动了一下。

眼珠一转,似乎要抬起头来,头刚微微动了一下,又耷拉了下去。

鹦鹉已是命悬一线。

摩尔见状,赶紧躬身上前小心翼翼地捧起了鹦鹉

只见鹦鹉身上的羽毛已变得稀疏凌乱,瘦小的身体上血迹斑斑、摩尔汤姆逊说:“这是老约翰夫妇生前最亲密的朋友,老两口给鹦鹉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瑞德玛什,就是红嘴的意思。

红嘴真是张好嘴,成天逗得主人乐呵呵的。

老两口因为生活孤寂,先后养过猫和狗,唯独这只鹦鹉跟他们时间最长,已经跟随主人8年了,与主人感情深厚,朝夕相伴!”摩尔又回头对着手中的鹦鹉说开了:“啊。

瑞德玛什,太可怜了!你如今成了孤儿,跟我一道回家去吧!”   摩尔领着探长汤姆逊一起到了他的家。

他将受伤的瑞德玛什交给了妻子,叫她赶紧送到宠物医院去救冶,并凑在妻子的耳旁,小声地嘀咕了几句,妻子嗯嗯地点头走了。

摩尔回头摁下了电话机上的免提键,接着又按下录音回放键,电话里立即传来了激烈的打斗声,惊恐的尖叫声,撕心裂肺的呼救声,一闭上眼睛,仿佛就能再现出当时那个恐怖的场景。

反复回放了3次。

汤姆逊摩尔都在一片混乱声中,分辨出了老约翰发出的一句哀怨的哭诉声:“乔治,我平时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要对我们这样啊?”   这可是个重要的证据!汤姆逊立即拘捕了乔治

在审讯室里,乔治昂着头质问汤姆逊:“凭什么抓我?你有什么证据?”   汤姆逊威严地回答:“当然有证据!不过我们还是先给你一个老实交代的机会!”乔治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主。

他当然不会轻易“老实交代”了。

汤姆逊只得放起了电话录音,说:“就先拿出一点证据给你听吧,你要再不老实交代,没有你好果子吃的!”   乔治一听录音,先是吃惊,继而镇定下来狡辩:“怎么能肯定他嘴里叫的乔治就是我呢?这世界上叫乔治的难道就我一个人?”   汤姆逊冷笑道:“好,你听听,再仔细地听听,那里面大喊着‘不要命的老东西’的那人是谁?”   乔治也斜着双眼。

抵死不认账:“是谁?当然不是我了!”   汤姆逊说:“你不承认也没有关系。

我们通过科学的技术鉴定,那声音就出自你这张嘴!”   乔治愤愤不平地吐出了一句:“哼。

伪科学!”   汤姆逊转过话题。

继续审讯:“现在要你交代的是,你的同案犯都有哪些人?”根据现场勘查,从地上留下的脚套印迹看,凶手应该有3至4人。

乔治又歪咧咧地昂起了头:“同案犯。

什么同案犯?我一人做事一人当。

要杀要剐由你们!”   乔治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顽固态度。

审讯又陷入了僵局。

汤姆逊还有一个问题弄不明白,老约翰夫妇在遇到歹徒入室威胁到生命的危急时刻。

他们怎么有可能打电话向摩尔求救呢?如果有机会向摩尔求救,那么首先就应该向警方报警,他们怎么会舍弃警方而选择朋友呢?汤姆逊带着这个问题请教了摩尔

摩尔说,这个问题,他也在琢磨,现在还没个结论。

他现在要告诉汤姆逊的是.瑞德玛什身上的血迹,除了它自身受伤后流出的血之外,还溅有人的血滴。

他在让妻子送瑞德玛什去医院时,就嘱咐了妻子,要医生认真提取瑞德玛什身上的血样

这又是一条重要的线索!立即化验所提取的血样

根据DNA检验,排除了是老约翰夫妇身上的血的可能,那么这个血样一定是罪犯身上的了。

这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从凶杀现场看,老约翰夫妇根本无力反抗凶残的歹徒,不可能致使歹徒受伤流血。

那么留在瑞德玛什身上的血迹,很有可能是瑞德玛什在主人遇到危难之时,愤然挺身而出,拼死保护主人,勇敢地飞扑到歹徒的身上,狠命地往歹徒的脸上啄去,致使歹徒受伤流血。

果真,从庞物医生提取血样的记录上得到了证实:这个血样就取自瑞德玛什的嘴喙周围。

瑞德玛什真是好样的!   汤姆逊通过电脑检索留存的档案,血样的DNA与一个叫杰克的DNA相吻合。

杰克作为犯罪嫌疑人被抓进了警局。

杰克,27岁,混血人种,为煤气公司管道维修工。

进警局时。

脸上被啄的伤口刚好结痴。

在确凿的证据前,他不得不承认约翰家的凶杀案系他所为。

但他也像乔治一样,拒不交代其他同案嫌犯

直到与乔治碰了面,再没狡辩的余地,他才满不在乎地说:“既然已经抓到了乔治,还问我干什么?明知故问!”要想再撬开乔治和杰克的嘴,就非常困难了。

案情的进展再度陷入僵局。

半个月后,摩尔带着康复后的瑞德玛什找到汤姆逊说:“电话求救的答案找到了!”“是谁拨打的电话?”汤姆逊急切地问。

“走吧,一起到约翰家去,有人会告诉你!”   两人一起来到老约翰家,摩尔走电话机前,刚要伸手拿起话筒打电话,只见站在摩尔肩上的瑞德玛什嗖地一下飞到了电话机旁,朝着免提键啄了一下,接着又向一个储存着电话号码的存储键啄了下去,电话里立即 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喂,哪一位?我是摩尔太太……”   汤姆逊惊喜地问:“摩尔先生,你是怎样发现求救信号是瑞德玛什发出的?”   摩尔说,他开始也没往这方面去想。

后来瑞德玛什康复后,有一次他刚要打电话,瑞德玛什一下就给他把免提键啄开了。

这一啄啄开了他的思路,他联想到他过去曾在家里接到过一个奇怪的电话,像是约翰太太的声音,又有些含混不清,反反复复的就是这么一句:“约翰病了!约翰病了!”他赶到约翰家。

见是约翰的心脏病犯了,他当即采取了急救措施,接着赶紧将约翰送进了医院。

令他不解的是,在整个救治过程中,约翰太太始终没在场。

摩尔猜想,莫非是老两口闹矛盾了?碍于情面,摩尔没好把这句话问出口。

现在看来,此次电话求助很有可能也是瑞德玛什所为。

摩尔汤姆逊都注意到了,刚才瑞德玛什所啄的两个键上都贴有红色不干胶,很明显,这是主人为了帮助瑞德玛什更准确的找准目标而贴上去的。

可以看出,是约翰夫妇的精明,瑞德玛什的聪明和灵巧,经过长期的训练,才培养出瑞德玛什这一特殊本领的。

约翰夫妇生前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为什么不给警方的报警电话也预设一个存储键呢?   过了不久,摩尔又带给汤姆逊一个更大的惊喜:他交给探长一张照片照片上拍摄的就是老约翰夫妇被害现场的情景,凶手中除了乔治和杰克外,还有另外两个人。

汤姆逊惊愕得合不拢嘴,忙问这照片是怎么来的?摩尔说:“回头再告诉你,先把漏网的两个嫌犯抓起来再说吧!”   汤姆逊按图索骥,很快就将另外两名嫌犯抓捕归案,其中一个是供电公司的电工,一个是物业公司的物管员。

警察从他们的住处搜出了大批的赃物,其中就有前6次被盗案件中的珍贵物品。

至此,这一系列令警方头疼的入室抢劫凶杀悬案终于告破,让警方和市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事后,摩尔汤姆逊探长揭示了这张照片的来历。

开始,摩尔当然不会把这桩案件同什么照片联系起来了。

有一天,他思念亡友约翰,就找出了约翰送给他的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约翰夫妇在客厅拍的一幅生活照,有趣的是,瑞德玛什也俨然成了约翰的家庭成员,亲密地站在约翰的肩头,将头贴在了约翰的脸颊上。

本来,人与动物的亲密接触,这也没有什么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

可是,就在摩尔对着这张照片沉思时,瑞德玛什却兴奋地叫了起来:“照相!照相!我要照相!”接着绕着满屋飞了起来,似乎在寻找一个落脚的地方。

瑞德玛什的异常举动,就引起了摩尔照片的进一步注意。

他在反复研究了照片后,终于发现了端倪:约翰夫妇除他――摩尔外。

基本上没有其他朋友往来,这幅拍自客厅的夫妻合影照,很可能是使用了自拍装置;从照片的画面看,镜头不是平视。

而是一定角度的俯视,两夫妇年岁那么大了,怎么可能冒着危险登高去按快门?既然现场没有第三个人,难道会是瑞德玛什所为?有了这个念头后,摩尔通过反复实验,发现瑞德玛什喜欢照相,果真会用嘴去啄相机的快门。

只要主人预先按下自拍装置,瑞德玛什自然就可以完成自拍的动作了。

但要在什么样的指令下,瑞德玛什才会去啄放在高处相机上的快门呢?又经过许多次的模拟实验证实,只要主人喊出“瑞德玛什,上!”的话语。

瑞德玛什就会立即飞去啄开置放在高处相机的快门。

发现这个秘密后,摩尔展开了联想,进行了合理的推理。

满怀着希望,再一次来到约翰家,终于找到了一部置于高处,可以通过简易的机械装置而上下移动的相机,从相机中取出了一卷已拍摄了一半的胶卷,就得到了这张珍贵的照片

又是这只红嘴鹦鹉立下的汗马功劳!汤姆逊探长不由啧啧称奇。

约翰夫妇完全没有料到,他们苦心训练的鹦鹉,会在他们惨遭不幸之后,为他们报仇雪恨。

瑞德玛什这神奇的一嘴,将4个罪恶累累的罪犯全部啄进了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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