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不包括谣言_突发公共事件的谣言消解策略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强调:“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所以,突发公共事件谣言消解的总体原则是主动、迅速、全面、准确。

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政府对依法应予公开的信息应该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应构建多层次的信息发布平台,扩大社会的知情范围。

①   本文提出突发公共事件谣言程度公式,结合事件先行类、相互推动类、无中生有类、刻意制造类等四类突发公共事件谣言发生及传播模式提出消解策略。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谣言程度公式      1947年,奥尔波特给出了一个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

1953年,克罗斯对上面的公式进行了修正,他认为: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

我们认为,在我国当前的突发公共事件中,政治环境传播环境是近年来非常突出的谣言传播环境因素,对谣言传播形成了一个环境促进指数e(environment),e主要由政治环境传播环境组成。

因此,突发公共事件谣言公式应为:   R= i×a×j×e(e=s×1/o×c,s>1,01)   R(Rumor)代表谣言影响程度,i(importance)代表事件的重要性,a(ambiguity)代表事件的模糊性,j(judgement)代表公众的判断力,e(environment)代表环境指数。

其中,e包括政治环境指数和传播环境指数c(conmunication),政治环境指数又由政治刺激指数s(stimulate)和政治透明度指数o(open politics)组成。

由于环境因素对谣言传播造成的影响已是客观存在,不可忽视,即使其中一个因素对事件不产生影响,其他因素也将导致e>1,则e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大于1,故设s>1,01。

s代表政治刺激指数,如三股势力的煽风点火,s越大,政治刺激对谣言的促进作用越大,s越小,政治刺激对谣言的促进作用越小,若s无限趋近于1,则表示事件中可能不存在政治刺激作用,s产生的影响可以被忽略;   o代表政治透明度,o越大,对谣言促进的作用越小,o越小,1/o对谣言促进的作用越大,若o无限趋近于1,那么1/o无限趋近于1,表示政治透明极高,由此产生的谣言促进作用可以被忽略;   c代表环境传播指数,c越大,表示传播环境越开放,对谣言的促进作用越大,c越小,表示传播环境较为封闭,对谣言的促进作用越小,若c无限趋近于1,则表示环境完全闭塞,消息不能互通,谣言失去了传播的条件,由此产生的谣言促进作用可以被忽略。

四类突发公共事件谣言消解策略      根据谣言的发生、传播突发公共事件之间的关系,可以将近年的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如下四类,便于分析不同事件类别的谣言消解策略。

1.事件先行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谣言消解策略   (1)在事件先行类突发公共事件中,谣言的形成期会出现误解性谣言和恐慌性谣言,且误解性谣言和恐慌性谣言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发生相互转化。

由于突发公共事件先行发生,而且往往是地震、疫情等重大事件,所以恐慌性谣言往往难以避免,最需要重视的就是在事件发生伊始时,对信息进行及时、全面、清晰的跟进,避免出现大规模的误解性谣言

同时,做好舆情监控,对于已经出现的恐慌性谣言和误解性谣言,务必做到早发现、早调查、早澄清,以防谣言发酵或者互相转化,导致广泛传播,增加消解难度。

谣言形成阶段,其传播往往是链状和树状传播,消解难度相对较低,只要能够及时通过政府权威发布和媒体跟进报道,就可以消除还没有形成气候的种种谣言

(2)当谣言广泛传播,进入高潮期后,地区性谣言会扩散传播,并且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出现攻击性谣言,乃至产生一些与初始事件关系不大的发散谣言,这些谣言极易沉淀下来成为长期积累性谣言

所以,这一阶段的消解策略首先要准确捕捉攻击性谣言的发生始末,花大力气、集中进行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深层次分析和报道,消除此类谣言可能给社会公众造成的深层次影响,而对于一些看似与初始事件无关的谣言,也不能因为紧迫性相对不强而有所放松,错过消除影响的最佳时机,使之沉淀成为长期累积性谣言

(3)当谣言进入反复与衰退期后,事件往往已经基本平息,这时要做好的就是持续的舆情监测,防止谣言出现反复,使得一些潜伏性的社会矛盾和情绪再次爆发。

另外,要适时对整个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梳理、反思,向社会公众展示整个事件的全貌,反复消除谣言公众心理和政府公信力造成的影响。

2.相互推动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谣言消解策略   (1)在相互推动类突发公共事件中,谣言会有一个很长的潜伏期,一般都会有一个社会矛盾的积累过程,在这一段时期内,会有大量的长期积累性谣言产生,这就需要提升各级政府的预警能力和执政能力建设。

(2)在偶然事件的引发下,短期爆发性谣言会促使大量的长期累积性谣言浮出水面,相互作用,开始广泛传播

这一阶段最需要重视的就是在事件发生伊始启动应急预案,实时监控谣言的内容,以最快的速度有针对性地公布事件的来龙去脉,防止因一些小事件引爆舆论,引发大型公共事件

同时,根据平时所了解到的社会矛盾多发地带,做好预防和监控,防止谣言向敏感方向扩散,触及社会深层次矛盾,使得事件升级。

在前两个阶段,谣言传播往往是链状和树状传播,消解难度相对较低,只要能够及时通过政府权威发布和媒体跟进报道,就可以消除还没有形成气候的种种谣言,当然,社会矛盾的积累有着多种多样的深层原因,有时只是依靠舆论引导工作难以解决,还需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为基础。

(3)在谣言的高潮期和反复、衰退期中,若没有权威部门的介入,就会持续发酵、扩散,甚至被人利用,产生大量攻击性谣言,造成群体性事件

所以,在相互推动类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权威部门的提早介入尤为重要,但需注意的是,这种介入必须是带有透明、公开的事实信息的介入,而不单单是居高临下的表态或是模棱两可的解释,否则,反而会产生更加不利的影响。

(4)当谣言衰退后,作为导火索的偶然事件的真相往往已经明了,突发公共事件也基本平息,但是大量的长期累积性谣言依然存在甚至可能有所加剧,这时要做好的是梳理整个事件过程,找到社会矛盾集中之所在,有针对性地引导,消除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显露出的社会矛盾

3.无中生有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谣言消解策略   (1)无中生有类突发公共事件中,谣言往往是对于小型偶然事件的简化、强化或者同化的结果,而且在形成阶段谣言传播往往是链状和树状传播,如果能在开始阶段就精准地监测到谣言背后的基本事实,或者查明谣言是完完全全的无根之言,就可以用明确的事实加以辩驳,将谣言消灭在开始阶段。

(2)如果谣言没有在第一时间被扼杀,就会产生难以预想的结果,演变成为大范围的传播,再要引导就需花费更多的成本、付出更多的努力。

此后过程与事件先行类突发公共事件类似,可以参照其策略进行后续消解

4.刻意制造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谣言消解策略   (1)刻意制造类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扩散危险的谣言,大多都是由别有用心的国内外反动势力借助于国家重大事件如2008年奥运会,或是借助于某些突发事件如广东韶关工厂工人斗殴致死等,对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制造的。

此类谣言一般都会有一个很长的潜伏期,这个潜伏期往往是某些深刻社会矛盾积累的过程或者某些反动组织谋划事端的过程,这就需要提升各级政府的预警能力建设,做好监测工作。

(2)在刻意的引发下,谣言的形成期产生的短期爆发性谣言也一定会促使大量的长期累积性谣言浮出水面,相互作用,开始广泛传播,而这些长期累积性谣言往往都是某一公众集团(比如民族)对另一公众集团乃至政府的成见和矛盾

在这一阶段,除了一定要在事件发生伊始启动应急预案,更要实时监控谣言的内容,以最快的速度有针对性地公布事件的来龙去脉,防止因为一些小事件引爆舆论,引发大型公共事件

此外,还要对各方公众集团进行社会安抚和舆论疏导,正视长期累积的谣言社会敌对情绪,防止谣言向敏感、纵深方向扩散,触及社会深层次矛盾,使得事件进一步升级。

同时,由于攻击性谣言居多,而且往往是有步骤、有计划的,所以要搜集线索,加大对谣言制造者的侦查和处置,将谣言制造者的险恶用心和卑鄙手段及时、准确、可信地公之于众,让公众产生被欺骗和被利用感,这对于舒缓公众情绪是有极大帮助的。

(3)还有一大关键点,就是权威部门和刑侦部门的及早介入乃至军队的适时介入,阐明真相,正确使用公权力,这些对于防止谣言持续发酵、扩散,造成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尤为重要。

这种介入,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种智慧和谋略,还需要勇气和魄力。

注释:   ①杨辉解,刘武阳:《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机制之构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6期   【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王灿发主持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第二批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公众舆论的谣言传播消解研究”阶段性成果】      (王灿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庄胜春、何雯,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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