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都能算爱 如果爱你十年不算长

有一则老笑话,说的是某人偶得鹦鹉一只,这鹦鹉天赋异禀、心灵嘴巧,此人对它爱若珍宝,不舍昼夜加以训练――三年后,这鹦鹉已是巧舌如簧、能说会道;7年后,这鹦鹉更是文思泉涌、口才过人;十年后,这鹦鹉在熟练掌握上海话、广东话之余,还能唱上几支昆曲。

主人觉得大功告成,将这鸟恭恭敬敬地送到某位高官府上,高官一见也很喜欢,就留下了。

过了几天,鹦鹉主人登门去问:“您觉得这鹦鹉怎样?”高官笑答:“果然是好!汤很靓,肉也嫩!”   把这样一只神物炖了汤,当然令人发指,但如果说这位高官大人不爱这鹦鹉,却也有失公允,否则人家也不会交口称赞――那主人爱鸟,这大人爱鸟,只不过爱的方式不同。

就好比说,焚琴煮鹤的,很有可能比那梅妻鹤子的更爱鹤,只不过此爱并非彼爱,大家各行其道而已。

曾听人谈起,很多人说了一辈子“爱”,其实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往往是他们爱谁,谁就倒霉:他们爱鸟,就把鸟装进笼子里;爱鱼,就把鱼从江河湖海捞出来扔进玻璃罐儿里;爱狗,就给狗脖子拴上链子……而这样的爱,根本就不是爱――同样,照此来看,炖鹦鹉的那位大人的爱、焚琴煮鹤的爱,也就完全算不得爱了。

因为,这种爱也无非是利用、索取,只能让被爱的一方死于非命而已。

我这人爱瞎琢磨,所以,也偷偷琢磨过怎样分辨这种足以致命的“爱”,后来发现,有一个关键词,往往可以作为判别的标志――“浑身是宝”。

具体地说,如果某人说爱某种动物,因为这种动物浑身是宝。

那就没错了――这位必定与那位炖鹦鹉大人师出同门。

而一旦某种生物开始经常被称作“浑身是宝”,那这玩意儿也就离灭绝不远了。

很遗憾,似乎从很早开始,在我们祖先的眼中,老虎就“浑身是宝”了。

于是,至少几千年来,就不断地与虎谋皮、谋骨、谋鞭了。

据说,虎骨泡酒能治腰腿疼痛,虎鞭吃了令人威猛雄壮,此外,虎血、虎须、虎肉、虎胆、虎胃、虎胎、虎眼等均可入药,连虎皮都可拿来装饰土匪的宝座。

这样一解剖瓜分,好好的老虎也就没剩下什么了。

到底老虎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药用价值,我不是专家,不敢妄言,但基本上是不信的――我翻过一些《中医入门》之类的书,看过之后就一直觉得幸亏我们的那些老祖宗没有活到现在,否则,以他们丰富的联想能力,一定会让我们把千斤顶焊切成碎块儿慢火煎服好强筋健骨,拆了空调压缩机熬汤以败火清热。

古人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同样,“浑身是宝”就是老虎的头等大罪,惨遭屠戮死无全尸断子绝孙全是拜它所赐。

太冤了!我有时候想,老虎要是会说人话,开口说的第一句一定是:“哪个孙子说我浑身是宝的?你全家才浑身是宝呢!”张学友唱过“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如果用在我们现在说的这种爱上,就真得反过来说――如果这都能算爱,那就实在是太悲哀了。

选自《杂文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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