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视角下酒后驾车预防措施的效果观察

一、前言   (一)酒后驾车的现状及其危害   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1]。2009年7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李刚、罗毅两位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出快件,要求修改《刑法》,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李刚分析说,我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量,而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全球的15%,死亡率排名世界之首。按国际惯例,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数量的25%计算,仅2008年我国因酒后驾驶就导致18371人死亡,762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025亿元[2]。   (二)酒后驾车的原因   1、与传统酒文化有关。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其历史可上溯几千年。酒,自古以来被誉为玉液琼浆,它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中国人注重亲情、友情、面子,强调礼尚往来,只要想喝酒,总能找得到理由,找得出必要性。统酒文化传承新的发展,所谓无酒不成宴、无酒不成欢、无酒不成礼、以酒为敬、以酒为乐、以酒解愁、以酒消遣、以酒量论英雄等。酒场已渗透到国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酒场对于国人来讲,已不单纯是一个酒场了,已经上升到是增进感情,加强联络、互通有无、祝福排忧的层次了。谁也无法阻止也无权阻止人们饮酒,这种场面醉酒的人多,酒后驾车的人也就多了,造成交通事故也就不足为怪了。   2、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私家车数量急遽增多。因汽车的迅猛增,加之受酒文化的影响,必然造成现阶段酒驾现象的增多[3]。据我国公安部2005年1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显示,1996年至2004年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4]。   3、我国法律环境下,对酒后驾车的认定标准较其他国家放得过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酒后驾车处罚力度不够。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在驾驶人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而酒后驾车标准美国0.08%,日本0.05%,德国0.03%,瑞典规定饮酒驾车最严格的国家,即达到0.02%即为饮酒驾车。我国对酒后驾驶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的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驶处罚规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只要没有醉酒或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及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罚就是暂扣驾驶证和最高罚款也不超过2000元。

论文代写   4、驾车者的盲目自大、自信,导致酒后驾车现象屡禁不止。其实有很多醉酒驾车者有过不止一次交通事故的记录,换句话说有很多人饮酒驾车出过交通事故之后,并没有放弃再次的饮酒驾车。这就反映出他们非常相信自己能够轻易避免。一项网络调查显示,70.0%的人首选司机有侥幸心理,69.8%的人认为是违法成本过低,64.1%的人表示公众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薄弱,59.2%的人表示公众普遍缺乏尊重生命的责任意识,22.0%的人选择了代驾市场没有形成规模[5]。   (三)酒后驾车的各种预防措施   为了解决酒后驾车,避免由此而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社会和相关部门在这方面可谓不遗余力。其中的主要措施包括安装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加大对酒后驾车处罚力度、同乘处罚酒后代驾以及进行酒后驾车危害的广泛宣传教育。那么这些措施的实际效果如何,本文独辟蹊径从社会学的角度,对这些预防措施一一进行考察。   二、安装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   在车上安装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能自动识别喝酒高峰时间段,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若超过国家标准汽车则无法启动。防止驾驶人检测作弊的防酒后驾驶系统能够自行检测报警,体积小,成本低,智能化程度高,通过仿真可知该系统采用传感器数据模糊控制算法融合具有更高的精确度,对汽车的安全性能提升具有较大作用,有较好的应用价值[6]。

从理论意义上讲,在技术足够精密的情况下,这种车载安装系统可以绝对杜绝酒后驾驶。然而其现实意义却大打折扣。就其安装方式而言,无非有两种:主动安装和被动强制安装。且不说我国当前的汽车市场以中低档汽车为主,国民否能接受安装酒后驾车系统的额外费用,单从国民心理来看,私家车作为一定身份定位的象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车主挣来足够的面子,所以它必然会在各种聚会和宴席出现,好车和好的驾驶技术都是车主在亲朋好友面前炫耀的资本,所以车主不会主动去安装防酒系统来给自己添麻烦。其次,相关部门的强制安装难以有效地贯彻。我国作为幅员辽阔的汽车大国,且不说这种行动耗资巨大,就算所有汽车强制安装系统,谁能保证车主为了方便自己而不会拆卸该装置系统;另外,还有很多县乡边区的摩托车大军,把它们都覆盖到强制安装酒后驾车系统下几乎是不可能。 三、加大处罚力度,同乘处罚   酒后驾车,只要不出现事故,一般来说只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现行法律的无能为力,只能选择修改刑法[7]。公安部2009年提出的《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围,并首次提出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规定对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乘客设定罚款处罚。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论文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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