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动用明火审批规定

酒店动用明火审批规定。

为了确保酒店安全,杜绝违章用火,除固定用火之外,一切运用明火作业(运用明火、按重点部位分: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均按本规定执行。

1、一级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有禁火标志的区域)。

(2)客房内动火作业

(3)各种机房内动火作业

(4)其他有可燃材料装修部位的动火作业

(5)危险性较大的登高动火作业(如:配套楼顶油箱凉水塔附近)。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易燃物质的动火作业

(7)油罐、油箱及储存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的容器及其连接的锖设备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审批办法:由要求动火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并签名。根据实际情况,订出安全实施方案和防护措施,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好作业时间然后报保安部审批。对危险性比较大的项目应提出报告,经总经理审批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凡在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作业场属二级动火

二级动火审批办法:由要求动火者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后,由部门负责人召集动火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签名,报保安部审批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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