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报告

5月28日至31日,省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第一督查组在我市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督查指导,先后抽查了城区和阳城两地的2个非煤矿企业,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0条,督查组责成所属县(区)安监局对这两个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要求市县两级共同督办,尽快消除隐患。

针对省督查组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派专人督导落实,采取积极稳妥办法,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过市、县、企各方共同努力,经我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城区煤矿企业4条隐患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阳城非煤矿山因停产申报资源扩建无法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市城区德育石场。

1、存在问题: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城区安监局组织该企业“三大员”进行了一次非煤矿山安全知识再培训,并实施了严格的考核,提升了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2、存在问题采场、排土场、运输道路等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整改情况:已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并设置安装到位。

3、存在问题采场台阶高度、平台宽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整改情况:经整改已符合设计要求。

4、存在问题:未编制爆破作业方案。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编制了爆破作业方案,并经审核通过。

二、阳城县开亮采矿厂。

督查组对该企业提出6个方面问题:1、资料管理不规范。2、井下部分风、水管线为非组燃材料。3、井下部分现场与设计方案不一致(未见变更后的设计方案)。4、采场工作面未完全形成。5、三采区照明线路不通,井下测风站建设不规范。6、技术力量比较弱。由于该企业目前正在进行资源扩建申报中,一直没有生产,无法实施整改,在企业完成资源扩建核准后,我们将督促企业首先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准许恢复生产。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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