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百合的春天有多远? 《野百合的春天》

(1)对“网络红人现象的传播学解读   □赵 尚      时下,“网络红人”炙手可热,从2003年的木子美开始,到后来的二月丫头、天仙妹妹、芙蓉姐组、小胖等,至少也有数十人。

事实上,现在这些“网络红人”已不是单纯的“网络红人”了,他们开始涉足传统媒体,尤其是越来越多地在电视上抛头露面。

他们从最初的“网络红人”慢慢发展到了“传媒红人”。

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也可以称为“名人”,即吸引了一定数量人群的注意力,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为什么有些普通人能够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实现“从麻雀到凤凰”的蜕变,传媒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下面我们就从传播学的角度作一解析。

网络红人”的分类   网络红人虽然多,但一般都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正面形象类。

首先是网络歌手,比如唐磊、庞龙等一大批流行音乐歌手。

他们虽然没有经过传统媒体的歌手大奖赛之类的选拔,但因自身比较出众的才华――大多是能自己作词作曲并演唱,凭借脍炙人口的歌曲,迅速受到广大网友的欢迎,可以说是“一夜成名”。

他们进而得到整个社会的承认,顺理成章地登上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的舞台也在情理之中。

他们大多都有着较为专业的素质,且后来都成了歌手,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网络红人”不太一样,所以我们在此不把他们列为研究的对象,即以后本文中所指的“网络红人”,不包括他们在内。

比较典型的正面形象类“网络红人”就是天仙妹妹,她的成名虽然可以说是“网络推手”一手策划的结果,但就其自身而言则是靠自己清纯朴实的“自然美”形象吸引了大批的网友,以正面形象确立了自己的地位,以至于连中央电视台都前后9次采访她。

二、负面形象类。

从最早的木子美开始,到后来的流氓燕、竹影青瞳等,她们或以文字曝光自己的“性爱日记”,或以图片展现自己裸露的身体,总之是通过有悖于传统道德的“自我暴露”来吸引人的眼球,满足人们的“窥私欲”,进而在网上一举成名的,属于较为负面的一种类型。

三、比较中性类。

这一类的数量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如比较自恋的芙蓉姐姐、山东二哥,还有被别人恶搞和靠搞怪表情成名的小胖等,这些人在网络上的表现多少有些“另类”,满足了人们的一些猎奇、戏谑、搞笑等心态和欲望,因而也在网上出了名。

网上走红,一般不外乎通过这几种媒体,要么是文字(如木子美)、要么是图片(如天仙妹妹)、要么是视频(如宝贝小雨)、要么是兼而有之(如竹影青瞳)。

总之他们是依靠了网络这个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或兼而有之的媒体手段主动或被动(被网络推手操作或被别人恶搞)地“展示”了自己,吸引了比较多数量人的眼球,从而走红,成为“网络红人”的。

网络走红的原因分析   这些“网络红人”的最初资料,往往都是先被放在网上“人群”聚集的论坛里的,如天涯社区等。

正是在这些许多人“扎堆儿”的虚拟空间里,一些最初默默无闻的人开始走红的。

可见,这些“网络红人”一开始就是主动或被动地找人气旺的地方。

这就好比一粒种子要想长成参天大树,首先要找到肥沃的土壤一样,这些网上人群聚集的地方显然就是“网络红人”一举成名的肥沃土壤。

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论坛虽然跟现实中的人群聚集地有着本质的不同,但是也确实存在某些相同的地方,最主要的就是都集中了相当数量人的注意力,这些人又都有在网上活动的能力,且可以匿名,这样一来,网上的论坛也就具有了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的某些条件与性质。

以勒庞的《乌合之众》为代表的社会群体心理学著作认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而且,在集群状态下的人们,他们之间的行动有着强烈的匿名性、情绪性、暗示性和易传染性,在一种“法不责众”的普遍心态下,有时甚至会产生巨大的破坏性。

从2005年末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开始,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了一场“网络恶搞”热。

在《无极》的导演状告恶搞者胡戈侵权之际,在网上讨论此事的成千上万的跟帖网民中大部分都站到了胡戈的一边。

这些网民只顾自己娱乐,全然不顾别人的版权和心情。

如果说关于《无极》的恶搞还有着诸多争议,还可以消遣娱乐一下的话,那么后来的对雷锋、潘冬子、黄继光、董存瑞、《铁道游击队》等英雄人物、红色经典作品的恶搞,则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正是这种网络上“乌合之众”的效应,使得大量的网民成为“哄客”和“网络暴民”,进入了一种近似“群氓”狂欢的状态,以至于广电总局不得不将于今年制定出台“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来进行强行管制。

1999年4月16日至21日,温某等三人在郑州商都信息港BBS发布“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行长携款潜逃”的谣言,引起市民恐慌,出现大量挤兑现象,严重扰乱了郑州市的金融秩序,造成银行损失近3000万元。

这些事件足以说明,网上论坛能起到和现实中一样的“乌合之众”的破坏性效果。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

其中本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

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

自我,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寻求“本我”冲动得以满足,而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伤害,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其机能主要在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超我的特点是追求完美,所以它与本我一样是非现实的,超我大部分也是无意识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

其中人的这种“本我”的状态,在一些匿名的状态下比较容易暴露出来,因为这时他容易逃避社会规范的监督和约束。

网上论坛里人们的集群性、互动性和匿名性等特点,使它不但符合勒庞等所说的“乌合之众”的条件,而且符合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条件。

在网上论坛里,广大网民的审美、猎奇、恶搞、窥淫乃至审丑等心理归结到一点,都是为了让自己的某种心理需求得到满足,只不过这种心理需求正如马斯洛所划分的五个层次那样,有高下之分。

人有审美需求表明人更接近于“超我”的境界,有猎奇需求表明人处于自我的状态,而有窥淫的需求则表明人更接近于本我的状态。

虽然境界有高有下,但都是人的需求。

这就好比一个人爱看《妈妈再爱我一次》是因为他有高尚的情感需求,他爱看武打片是因为他有一般娱乐的需求,而他也爱看无厘头的恶搞片,是因为他有一些比较低俗的趣味。

从高雅需求到低俗趣味,从天使到魔鬼,人就是这么一个复杂体。

这样一来,无论是正面类型的、负面类型的还是比较中性类型的一些网友的自我展示,只要能够满足上述几种心理中的任何一种,就能吸引相当数量网民的注意力

又由于网络人们集群的情绪化、低智商化、易暗示和传染等特点,使得这些帖子能够被网友们迅速地复制粘贴到各大论坛之上,从而能吸引到更多人的注意力,引起人们的讨论、评议,不论他们是在被叫好、被欣赏、被取笑、被起哄甚至是被叫骂,总之是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网络红人”就这样形成了。

其实,这种“网络红人”的现象跟新闻的娱乐化可谓是一脉相承,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为了娱乐受众。

所不同的是前者为“网络红人”、“网络推手”,或有些网民(如恶搞小胖照片的网友)在网络上主动地去推出带有某种“看点”的个人,而后者则是记者或编辑主动把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娱乐化的包装和处理。

简言之,一个是网民对人(自己或别人)进行娱乐化处理,一个是记者或编辑对“事”进行娱乐化处理,虽然直接的目的都是为了娱乐受众,但间接的目的则一个是借此成名,一个是提高收视率或扩大发行量;即一个是为名,一个是为利。

而为名的最终目的还是为利,它们二者在某种程度上都可被视为商业行为。

当然,娱乐有高下之分,有审美的娱乐,有猎奇、搞笑的娱乐,也有窥淫乃至审丑等的娱乐娱乐受众只是他们成名或获利的一种手段。

传统媒体对“网络红人现象的跟进   既然网络上出现“网络红人”的事件带有很强的娱乐性,而网络作为现代媒体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一股强大的力量,有着不容忽视的独特地位,那么这样一个能吸引相当数量人注意力的事件被报纸、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跟进采访报道,“网络红人”进而在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上抛头露面乃至做节目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样一来,我们便看到了这样的过程:不管是“网络红人”自己还是“网络推手”或其他网民、不管是主动或是被动、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在网络上策划和制造了一个“网络红人事件”,网络媒体便给传统媒体设置了“网络红人”这么一个议题,而传统媒体又通过这么一个“网络红人”的报道,给整个社会设置了这么个议题,使得“网络红人”超越了网络的范畴,在整个社会上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力

如果“网络红人”的形象比较好的话,一些企业、组织和个人便会看中他们身上的“注意力”这种资源,开始找他们拍广告、做形象代言人等,他们甚至还能进一步出唱片、接拍电影、电视剧,进军娱乐圈。

网络走红”热的隐忧   以正面形象红遍网络的天仙妹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参加各种活动的代言收入已将近200万元。

如今,她已经是索爱手机的代言人、家乡四川理县的旅游代言人。

大多数的电视台在把“网络红人小胖请到演播室时,往往限于采访一些小胖的经历和故事,让小胖做几个搞怪的表情等,总之和网络上所具有的内质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不同的只不过是把小胖请到了现场。

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的记者在采访小胖过后,却电话采访了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请他来发表看法。

侯耀文说,“小胖如果想有一天成为一个大家真正喜欢的喜剧明星,希望他现在,利用能够学习的机会尽量去多学一些东西。

现在很多大家非常喜欢的演员之所以做不动了,就是因为文化基础太差了,就是后劲有点不足了。

比如说,我们每天在网上都会看到一些演员,包括一些大家很熟悉的人,他所做的失误和不足,都是由于文化的问题。

”今年年初,共青团上海市委在上海青年中所做的一份调查表明,不管是在博客中大写隐私“博出位”的木子美,还是搞怪自拍视频后来居上的“后舍男生”、走清纯路线的“天仙妹妹”,青年人对他们的认知度都相当高。

但是,调查同时揭示了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尽管“网络红人”在青年人中的知名度很高,但只有1.3%的青年人明确表示自己经常关注“网络红人”,大部分的青年都表示自己很少去关注这些人。

大多数青年都表示不希望自己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走红,占调查对象的71.8%;而表示自己很希望成为这样的“网络红人”的,比例为2.5%。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还是有13.7%的青年开始动摇,表示自己可能会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使自己成名。

其中,无业和无固定职业的青年希望成为“网络红人”的愿望更加显著,选择“有可能”和“很希望的”比例之和分别为28.2%和22.9%。

可见,大多数青年对这种网络成名,尤其是对那种靠比较负面和中性的形象“剑走偏锋”的出名方式并不认可,除非是那些为生活所迫者。

网络红人”在青年中大多仅具有知名度而缺乏美誉度,能吸引一定的注意力但缺乏影响力,因而这样的“网络红人”让人更多地感觉到了“泡沫化”。

但这也不能否认,“网络红人现象还是对部分青年的价值观产生了影响,调查也指出,尽管这个比例并不高,但是如果不加以研究并找出深层次的原因,很难说不会有进一步蔓延的可能性。

造成这种“网络红人现象有很复杂的原因,如整个社会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社会上人才成长机制的不健全等,但单从传媒来说它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教授陈卫星认为,“网络红人”展示自己是一种纯商业行为,在整体社会文化走向低俗化的倾向下,选择低俗化的方式展示自己成为他们有市场需求的前提。

尤其是许多“网络红人”背后的“网络推手”们,促使他们积极投身于这一“新兴职业”的无疑是可观的商业利益,如他们可以从“网络红人”的代言费中获得提成。

商业化与低俗化在当今许多传媒上就像是一对孪生儿般如影随形。

正如娱乐化的新闻中有很多是低俗的一样,“网络红人”的现象中也有很多是低俗的。

优秀的硬新闻的重要性和娱乐化新闻所带来的危害已经在“9・11”以后,在伦纳德・小唐尼和罗伯特・G・凯泽合著的《美国人和他们的新闻》中得到了详细、透彻的阐述,而“网络走红”现象的弊端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并被人们意识到。

传媒经济并不完全是注意力经济,它更是影响力经济,但遗憾的是许多的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在跟进“网络红人”这一现象时,仅仅考虑到了注意力经济:因为他们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所以就采访报道他们,并让他们参与做电视节目等,因为这样能提高收视率或扩大发行量。

而这样的做法除了能逗人一乐外,似乎没有多少的影响力,相反还能助长传媒的低俗之风。

而像报道小胖时电话采访侯耀文的中央电视台却不一样,他首先考虑到了注意力经济――既然是炙手可热的事件和人物,就要进行报道,而不能视而不见;但他并不仅仅停留在这一阶段,而是发出了自己独特的声音――借他人之口(权威性的专家)对这一现象作出了评论。

当然,既然作了这样评论,就不会再请这些“网络红人”,尤其是形象比较中性和负面的“网络红人”来参与做节目了。

这些发表评论的权威专家在很大程度上能作为大众传播中的意见领袖,来对社会的良性发展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这样的媒体才会是更具影响力的媒体。

正如传媒为社会设置过多的娱乐化软新闻的议程会对社会带来危害一样,如果任由这种“网络红人现象泛滥也会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

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网络走红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跟广大网民的“乌合之众”以及本我、自我等状态的非理性、低俗娱乐等因素有关,而这些因素难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后果,“网络恶搞”发展到恶搞英雄人物、红色经典作品就是明证。

而不幸的是,许多的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对这种非理性、低俗娱乐的因素又不恰当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仅具有知名度而缺乏美誉度、仅具备一些注意力而缺乏影响力的“泡沫化”“网络红人”,和一个非理性、低俗娱乐蔓延的社会,更多地彰显出的是浮躁、苍白、感官化和反智主义,这和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八荣八耻”是相违背的,也是值得警惕的。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编校:张红玲      (2)透过“恶搞现象”看“草根文化”   □李建新 曾瑶婷      如果梳理2006年的关键词,“恶搞”应该算一个。

2006年1月1日,当你只把它当作是新一年的开端时,它却悄悄地、毫无征兆地揭开了另一个文化时代的大幕。

这一天,普通网友胡戈运用电脑技术将当时正在全国热映的大片《无极》的影像母本配合自创的声音文本制作了一部名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视频短片。

在片中,胡戈对《无极》原有情节进行重新剪辑和配音,并且采用中央电视台《中国法制报道》的模式,无厘头地讲述了一个杀人案件侦破的经过。

而就在短片上传网络后的一天时间内,百度“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吧”便被创立;4个馒头饭专属QQ群很快人满为患;更有人为《馒头》整理出剧本电子版,制作了多款宣传海报。

就这样,搞笑版《无极》以火箭般的速度传遍了网络甚至广播电视媒体的每一个角落。

与作者原先只是希望将改编后的作品和朋友们分享的初衷截然相反的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瞬间成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而伴随着这种种讨论愈来愈猛的态势,一个全新的名词概念诞生了,“恶搞”就此进入了人们的生活词典。

于是,视频恶搞之风开始盛行,并浸润到传统影像媒体,使视频恶搞一时成为一种文化时尚。

视频“恶搞”往往是利用熟悉或经典的影像文本作为母本,进行重新解构,并融入诸多的流行元素,以仿拟的手法进行叙述解构,完全颠覆母本的影像范式,其叙述结构完全异于母本,并按照自身的叙述逻辑进行文本的重新布局,建构出一个新的影像文本,与影像母本形成巨大的内容与风格反差,获得强烈的反讽效果,令人忍俊不禁。

例如,《闪闪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是以八一电影制片厂在1974年拍摄的《闪闪的红星》作为恶搞的影像素材,潘冬子想通过参赛出名,达到走穴赚钱的目的,整个恶搞影像就围绕着潘冬子一家如何参赛、送礼拉关系、请吃透题等内容展开叙述。

人物关系与特征被全面置换:潘冬子的父亲成了颇有媒体知名度的企业明星潘石屹;而潘冬子的母亲一心想参加中央电视台《非常6+1》节目,以期见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李咏;胡汉三成了一个叫老贼的评委。

而胡戈另一部恶搞作品《春运帝国》,则是融合《黑客帝国》与周星驰的多部电影作品的影像资料与创意,让观众从笑声中感受到春节期间买火车票回家探亲的艰难,从而也体会到其中的辛酸苦辣。

随着影片《夜宴》的上映,恶搞短片《晚饭》也应运而生,时隔半年后再次对国产大片开涮。

其实,“恶搞”不仅存在于网络视频当中,在“恶搞”的搞笑效果、传播效果以及它的娱乐效果为更多的人所接受的同时,各种不同形式的恶搞作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以芙蓉姐姐为代表的图片恶搞,以对名人蜡像作出各种出格举动的行为恶搞等都将恶搞推向了新的高峰。

与此同时,社会上的另一种声音也越发响亮,那便是极力反对恶搞、批判恶搞的人群大量涌现。

其实,作为一种事物,恶搞必然具有两面性,我们能够接受许许多多的恶搞作品,但是必须强调声明的是恶搞也必须有个限度,红色经典不容恶搞,优秀传统文化也不容恶搞

当我们看到所谓的雷锋的“20条死因”时,我们的民族情感已经受到了伤害,而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时的那种忍俊不禁也荡然无存。

根据各方专家学者的意见,总结出恶搞现象的产生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是与开放的环境和多元文化有关,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大众的宽容态度使得恶搞之风盛行;第二和传媒方式的变革有关,精英传播目前已经转化为草根传播;第三,要看到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这一代人的特殊性,分析了他们的生存背景后我们不难发现,作为独生子女的他们,心中存在着越来越多的叛逆元素,喜欢不断挑战新鲜的、一反常态的事物,也更加愿意接受父辈祖辈否定的观念;第四,传统教育面临挑战,“80后们”早已厌倦了书本上条条框框的说教,或许形象生动带有一些黑色幽默的视频图片更能带给他们新的启迪。

而透过对恶搞深层的分析我们发现了另一与其息息相关的,同时也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社会现象,即草根文化

查阅《现代汉语词典》里以“草”为首字的词条有66条,《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有76条,可是都没收“草根”这个词。

追根溯源,“草根”直译自英文的grassroots,始于19世纪的美国,彼时美国正沉浸于淘金狂潮,当时盛传山脉土壤表层草根生长茂盛的地方,下面就蕴藏着黄金。

于是,后来当“草根”一说引入社会学领域之后,这个词就被赋予了“基层民众”的内涵。

说起草根,它的出现时间比恶搞更早,在2005年,随着各类选秀活动的进行以及南北两大草根艺人的浮出水面,草根文化渐渐进入了我们的视线,并且最终融入了我们的生活。

“超级女声”是草根文化的胜利。

歌唱比赛,我们再熟悉不过了――严肃的舞台、正襟危坐的评委、一本正经的点评、体育比赛的打分方式……这种主流文化(也可以认为是僵化的文化),在某种意义上说,与草根阶层的娱乐无关。

而“超级女声”恰恰是对这种方式的颠覆――原生态唱法、海选、PK、观众投票、选手和观众的全面互动,偶像和歌迷们一同体验得失成败,没有太多的权威与裁判,这把草根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

一年后的夏天,当“超级女声”的高温逐渐退去的时候,另一档类似的以男生为目标对象的演艺选秀活动“加油,好男儿”又在全国范围内点起了一把火。

“加油,好男儿”着实翻版了一年前的“超级女声”,但是同样获得了成功。

对比这两个选秀比赛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最终闯入决赛的都并非是才艺十分出众的,而且其中的很多人都在社会中具有很大的争议。

为何这些冠亚军、人气选手会与传统标准如此大相径庭呢?   归根到底,这也是草根文化在我们的社会弥漫延伸的一个重要体现。

他们没有标准的明星气质,他们都是从我们的身边走上舞台的平民百姓,他们中甚至有些家境十分贫困,这些都让我们感到了无比的真实,无限贴近我们的生活。

再看看其他的选秀比赛,“我型我秀”中的师洋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如今的选秀活动,选的就是平民,秀的就是草根气质。

电视荧屏上是如此,文艺舞台上也是如此。

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成了无数观众追捧的对象,人气丝毫不逊于著名相声演员;而上海本土的蔡噶亮也在一夜之间成了最热门的脱口秀明星。

他们的演出几乎是场场爆满,他们的受欢迎程度毋庸置疑,但是他们却都是来自社会的底层,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训练,没有一套正规的表演模式,只是凭借着草根气质他们站在了灯光聚焦下。

草根文化,是相对于主流文化、精英文化而言的,它生于民间、长于民间,没有经过主流意识的疏导和规范,没有经过文化精英的加工改造,充满着乡土气息和文化的原生态,因此充满鲜活的生命力。

草根文化之所以会兴起,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人数上的巨大优势,13亿中国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草根平民,这对于草根文化的迅速崛起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就是因为有了这样一片巨大的市场,这样的一种潮流才会越来越猛。

其次,中国社会现在的贫富差距日益加大,导致许多普通老百姓的心理有所失衡,类似于师洋这样的苦孩子都希望通过选秀成名赚大钱,这也保证了草根性质的选秀活动有着极大的后备资源。

著名笑星严顺开曾为郭德纲写过一段结语:“可别小看北京的天桥把式、上海大世界的把戏,越是这种地方闯出来的草根艺人,越明白观众到底爱看什么。

”这话很有道理。

草根文化”不同于“庙堂文化”,它不用所谓高雅艺术的“板起面孔说教”,和下里巴人的零距离、心连心是它成功的最大资本。

根植于民间,自然生长的“草根文化”对广大受众而言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而其“民间”的身份也更容易得到大众的认可。

与雅文化或者说精英文化相比,“草根文化”显然更加贴近生活,更加鲜活而充满生机,并且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我们需要草根文化吗?”“草根文化究竟还能走多远?”面对这一文化的突兀出现和快速发展,人们自然会发出这样的疑问。

当越来越多的“草根文化”以“英雄”的姿态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当所有的粗俗、无聊以及恶搞被冠以“草根文化”的名头后“身价百倍”时,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草根文化”也并非优秀文化的代名词,这里面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原生态的东西并非一定就是优秀的,有生命力的东西也并非一定值得提倡。

这一点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

不管草根文化将来会如何发展,我们都必须承认它是娱乐创新的必然,是文化发展的必然,是公众需要的必然。

草根文化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彩,是草根文化让我们看到了社会隐藏着的诸多问题。

世上没有永恒存在的事物,文化现象也莫不如此。

草根文化的未来还能走多远,这要看是否有更新的娱乐形式取代它,或者说,这种文化现象是否可以催生出更新的娱乐样式。

草根文化现在的确还是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的,但是如果不从自身寻找新的突破口,仅仅只是一味地走曾经的老路,那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它将重新变得一无所有。

现在的草根文化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很多人依旧认为它是粗俗的、低劣的,难登大雅之堂。

如何获得更多人的赞同,渐渐摆脱俗套的阴影正是从事草根文化事业的人们需要花大力气解决的。

(作者:李建新为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新闻传播系教授、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曾瑶婷为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新闻传播系新闻学2006级学生)   编校: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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