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改革
中国编辑。
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占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左右,不仅远不及日本的50%,英国的45%,韩国的14%,而且也大大低于伯尔尼协会成员10%的平均水平。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滞后,规模过小,不仅使国内出口企业自己承担了过多的收汇风险,而且也直接导致了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率过高。从出口贸易支付方式的风险差异出发,改造现行的独家经营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对于从根本上改变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滞后的局面,支持内资企业的产品出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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