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防护用品发放,必须凭证建卡,填写使用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生产安全科审核、登记,凭证则到劳保室领取。

3、新工人进厂,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老职工工种,凭调令单到生产科,换卡后,发放劳动用品

4、各部门因特殊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生产科,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调离工厂的职工劳保用品使用期相应延长。

6、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按从事的主工种批准发放劳保用品

7、外包内作业,合同承包作业劳保用品,原则上都自行解决。特殊情况自己无法解决的,经主管厂长批准可适当发给或折价代购。

8、职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必须爱护、保管,不得任意改制,转让或出售。

9、对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或行政处分。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