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事业收费存在问题及其建议分析

摘 要:行政收费,可称为政府收费,也有称行政征费的,是政府在征税之外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意志和权威在行政管理领域的经济体现。行政事业性收费分为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两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政府非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完善非税收收入体制的重要内容[1]。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关键词:行政事业收费; 问题; 对策 一、当前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现状   行政事业性收费呈逐年下降趋势。经过多年来的“清费、治乱、减负”及一系列整治措施的落实,当前乱收费、乱摊派、乱赞助”现象得到较有效的遏制,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后,行政事业单位自立名目、自定标准、提高标准等请款基本杜绝,企业的负担明显减轻[2],行政事业收费规模得到有效控制,管理进一步加强,收费项目标准趋于合理。   二、我国目前行政事业性收费存在的问题   1、执行主体多元化   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主体既有行政事业单位,又有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这样就造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主体过于分散的局面。这种多头征收、多头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财政管理职能,分散了行政管理收费的征管力量,增加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成本,加大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难度。   2、行政收费具体运作不规范   (1)行政收费的范围异化。   收费的范围异化指的是违反法律规定进行的征费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有自立标准收费项目,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信口开河,随意调价,以致一些缴费单位和个人苦不堪言。有的收费项目从表面上看具有“有偿性”特征,及有关部门收费的同时,也提供了某种“服务”,但由于这些服务队缴费人而言,并不具有多大的价值,且收费标准往往超出实际成本很多,实质上是属于强制无偿的强收行为。 论文代写   (2)征收手段不规范,程序不完备。   由于我国立法上对行政收费很少规定征收手段及征收范围,因此,某些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的过程中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车辆购买者如不交齐所有的费用就别想领到牌证,土地承包户不按规定交齐费用可能面临合同倍思会的厄运,至于农村中因农民交不起各种费用而引起的赶猪、牵羊、扒墙、拆屋事件更是屡见不鲜。   3、收费项目标准制定极不合理   (1)行政收费项目繁多,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过高,严重偏离公共服务的真实社会平均成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机构设立了成千上万的收费项目,凡是需要政府机构许可、颁发资格证书、出具批准文件的事项,无不收取费用。行政收费可以说已经到了只怕想不到而不怕收不到的地步。   (2)以国家机关为中心制定收费政策,管理者的需要成为制定政策的依据,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市场的平等参与主体,为什么国有、集体、外资、个人独资等类型的企业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用,但对广大个体工商户设定此项义务,这显然违反了公正、公平的原则。市场经济要求公正、公平,要求生产要素能够合理流动,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收费阻碍了公共资源的合理流动,如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项收费等,这些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3]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三、对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提出的相关意见   1、进一步提高对收费管理认识,规范部门收费行为。   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把规范收费管理摆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收费的问题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现行的收费管理体制实收费立项以财政部门为主,收费标准以价格部门为主的管理模式。而笔者认为,价格部门作为收费管理主体较为恰当。建立价格部门进行“收费行为管理”,财政部门进行“收费资金管理”的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收费管理体制是适时和恰当的。   整理整顿现有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项目目录制度,并建立科学的收费立项条件。    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管理,需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正本清源,与别不同的项目的性质,通过清理整顿实施分类改革,喜爱去不同的处理方式,使之“分流归位”,即去取消某些政府部门履行管理职能而对管理对象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降现行中央和省级政府批准的具有明显税收特点的、缴费者不直接受益、水源具有稳定性、征收手段具有强制性的部分收费改为税收。

毕业论文    继续推行中央和地方收费项目目录制度。凡未列入《收费目录》以及《收费目录》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支付。而相应的收费单位也必须将其公布,增加透明度。[4]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治理行政收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依法设定行政收费行政收费设定要有法律。在行政收费设定过程中,公众相对人参与应当成为一项原则,并未行政主体设置一系列程序义务,从立法上为公众参与行政收费设立提供保障。比如说建立公告制度、评议制度和答复制度等。   同时,必须通过制定《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等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整顿行政许可范围,以遏制行政机关利用许可乱收费的现象,并在具体行政法规、规章中完善行政收费制度,使行政收费法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保证行政收费法的有效实施;同时建立新行政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通过完善行政收费集中体制审批制度,并严格监督机制,是征收主体不能乱收费。 参考文献: [1]戴少一,简龙湘.行政收费法制化初探.湘潭公选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9月第5卷第3期 [2]石玉茹.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研究《杭州研究》2008年第2期 论文网 [3]庄瑞源.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在认识.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08年01期 [4]清理涉企收费行为.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0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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