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

(滨州市高新区小营办事处农经站,山东滨州256600) 毕业论文网   摘要: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对金融服务需求日益迫切。

但仍存在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农业信贷投放资金不足、金融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力度薄弱等诸多不足。

本文分析当前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困境及成因,提出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制度体系、合理引导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结构、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生态环境等对策。

关键词:农村经济金融环境;金融支持;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DOI编号ki.jlny.2015.17.024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健全,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目前仍存在信贷资金不足、支持力度薄弱等诸多不足,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需求。

本文针对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进行了分析。

1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困境   1.1农村金融结构体系不健全   一是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业务不断弱化。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营业机构纷纷撤离农村,只在县城设有营业机构,加大了农民获取金融服务的难度。

信贷资金大多投放经济效益好的龙头农业企业,而对农民信贷投放力度严重不足;二是农村信用社应该是我国农村金融支持的主力军,但近年来为追逐利润其信贷资金多流向经济效益较好的涉农企业、非农产业与城市,导致农村金融供给动力不足。

同时,目前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种类单一,借贷手续繁琐,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服务缺乏创新,甚至出现资不抵债,发展滞缓;三是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政策性支农主体银行,扶持农村经济发展作用举足轻重,但存在职能单一、支农业务范围狭窄,一般只在基层乡(镇)以上县城设立金融机构。

此外,民间非正规金融发展蓬勃兴起,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规范引导,借贷风险大。

1.2农村金融发展滞后,金融生态环境脆弱   一是农村金融产品品种少,供给不足,服务方式单一,目前主要以农村信用社为中心的传统存、贷款金融产品为主,代理保险、证券、信托、理财、消费信贷等产品较为稀缺,与城市差距大;二是农村金融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滞后,服务网络小,主要依托传统网点提供金融产品,电子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产品形式发展滞后,扩展能力薄弱;三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的农村金融主体资金规模小,来源单一,资本充足率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到期无力偿还借贷的现象比比皆是,不良贷款率屡屡上升,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有效利用和保护金融资产,银行经营风险高,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金融生态环境脆弱,金融机构放款积极性低。

1.3农村金融资金严重不足   一是政府对于农村金融投入严重不足,金融服务效率低。

农业具有强弱质性,风险系数高,金融机构缺乏信贷投放热情。

由于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农业经营风险无法通过尚未健全的保险机制加以分散,农民一旦遭遇风险,可能会无力偿还贷款,抑制了以农信社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向农户投放金融资源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近年来农村资金严重外流,由于追逐商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驱使,农村金融机构在广大农村吸收的资金通过信贷、证券交易等途径转移到非农部门和产业,而农村信贷投放呈现逐年下滑趋势[1]。

此状况造成农村中小企业、个体农户金融资金供给不足,抑制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农村金融供给不能满足农村需求。

信贷资金投放农村总量少,增长滞缓,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亟需资金支持;三是农村金融结构不合理,投放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性贷款资金多,农民住房、结婚等消费性贷款资金少,小额分散贷款资金投放多,大额产业贷款资金投放少;四是农村金融机构效率低。

目前,农信社等金融主体主要的赢利模式是存贷利差,结算、代理、担保、衍生性金融工具等中间业务发展滞缓,而金融机构中间业务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竞争优势明显,农村金融以存贷利差为主的发展模式抑制了金融效率的提升。

2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成因   2.1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种类少,产品结构单一   一是目前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中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为逐利信贷资金多流向非农领域,而对农村信贷投放力度严重不足,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基本不与普通农户发生信贷关系。

由于金融供给主体较少,且缺乏市场竞争和创新意识,导致金融服务效率、产品创新内驱力不足,金融主体质量无法提升,“数量”与“质量”的双缺失限制了其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能力;二是农村金融产品结构单一,产品雷同,科技含量不高,对农村经济的拉动能力有限。

农村金融机构科技含量较高的证券、保险等中间业务发展水平滞后,营利能力差。

总体而言,目前农村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种类少,结构单一,市场效率低,金融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作用有限[2]。

2.2农业的弱质性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   目前农村多采取传统生产经营方式,产业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金融机构借贷风险大,投资回报率低,恶化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3]。

由于以农信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改革后普遍呈现趋利性,在农村吸收资金后多流向大型龙头农业企业、非农领域或城市,以获得稳定收益,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真正亟需金融扶持的普通种植农户借贷困难,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进一步弱化,形成了农村与城市金融市场的二元结构。

2.3农村金融市场环境不完善   一是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供给主体,基本垄断了农村金融市场,由此而带来信贷资金获取不公平的严重问题,本就供给较少的信贷资金面对需求缺口较大的农村信贷市场而导致严重的信贷难问题。

亟需农业信贷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农户因缺乏贷款价格谈判能力,加之很多地区获取信贷往往凭借社会关系,导致中小企业和个体农户无法有效获取信贷资金,不利于形成良好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农信社市场化进程缓慢,市场供给机制培育困难,导致非正规金融组织无法走向市场化前台,其市场主体作用无法发挥;三是市场垄断往往会导致创新滞缓,由于农信社信贷供给一枝独秀,高度集中的市场垄断导致其服务效率低下。

3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3.1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制度体系   一是进一步增强农业银行服务农村的力度。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在农村要立足政策性金融机构定位,调整经营思路,弱化商业化发展战略,将工作重心放在服务“三农”、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上;二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继续做好地方政策性粮油储备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信贷支农范围,延伸支持农业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金融需求,开发为农村量身打造、适合农民的短长期信贷产品,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信贷投入;三是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农村信用社与农村经济联系最密切,要进一步改革农信社体制,推进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建立现代银行企业制度。

通过减免营业税与所得税、提升其利率自由浮动空间等方式加大扶持。

进一步拓宽信贷业务空间,积极扶持农村中小企业,加强员工素质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市场营销能力;四是要创新金融产品类型,大力发展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拓宽农民融资渠道,适应农村经济发展信贷的需求。

3.2合理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发展   目前,农村经济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而正规金融机构由于资金短缺而无力提供金融服务,广大农户金融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此背景下,非正规金融组织在农村出现并异常活跃。

由于非正规金融组织放贷手续简便、运作方式灵活,深受农民欢迎。

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制度制约和政府监管,经济纠纷屡见不鲜,严重影响农村和谐稳定。

对此,应该正视非正规金融组织存在,并积极引导鼓励其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一方面,可以通过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限制,引入民营小额信贷、合作银行、互助合作基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给予其法律制度保护,形成相互竞争、良性循环的发展局面,提高金融组织活力;另一方面,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给予合理引导和扶持,为其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使其与正规金融组织整体协调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机制,紧跟其发展动态,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使其真正成为正规农村金融组织支农的重要补充,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此外,在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限制的同时,要建立非正规金融组织合理退出机制,以保持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4]。

3.3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结构   农业保险是有助于降低农业自然灾害与市场经营风险、保障农户权益、保障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有效回收的有效途径。

一是政府要积极建立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协调发展的保险机制。

由于农业经营风险大,农民抗风险能力弱,农业保险公司赔付概率大而收益率低,所以设置农业类险种缺乏积极性。

因此,政府应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给予农业保险公司经济补贴与政策扶持,重点推进涉及农民核心利益、风险系数高的种植、养殖等产业结构以及医疗、重大灾害等政策性保险项目;二是政府要通过经济补贴、赋税优惠、风险共担等方式鼓励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积极开展涉农业务,为农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为农村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投放与回收提供保障。

3.4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生态环境   一是要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升农村经济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宏观经济环境;二是要加大农村社会诚信文化建设,采取定期下乡培训、现身说法等教育方式向农民普及金融知识,倡导诚信观念,增强农民信用意识。

积极构建农村信用制度体系,建立农村企业与个人信用档案,实时监控,动态管理。

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全省协调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诚信奖惩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机构信用生态环境;三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农民法制教育,增强农民知法守法意识,建立个人良好诚信。

加大各类逃废银行债务打击力度,建立社会失信惩戒机制,防范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四是政府要增强农村金融政策扶持力度,贯彻实施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以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力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支持环境。

参考文献   [1]胡金众,卢立香.山东省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的实证研究:1978—2007[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3):88—90.   [2]李元.安徽省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问题研究[D].合肥:安徽农业大学,2012.   [3]韩正清,王燕,王千六.经济金融二元结构:理论关系与实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0(02):118—123.   [4]呼文博.甘肃省农村金融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4.   作者简介:李建厂,滨州市高新区小营办事处农经站,中级农经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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