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113862]

地产有限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员工的人身、财产的安全,结合国家与地方的有关交通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所属公司

二、车辆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所属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及业务管理。

2、工作职责:

A、负责建立各项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B、负责机动车辆的牌证申领、审验、车辆转籍等工作;。

C、负责驾驶员的培训、增驾、转正等手续办理;。

D、负责驾驶员的考核工作;。

E、负责车辆安全的考核;。

F、每月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及有关交通规定;。

G、负责办理公司所属公司车辆的购置、转卖、报废等相关手续。

H、负责办理转卖、抵欠车辆的过户手续。

三、车辆的管理。

1、凡属公司所属公司的各种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合格,领取牌号、行驶证后方准行驶;。

2、对检查出的车辆故障或不合格处应及时维修、排除,不准带故障行驶和强行出车;。

3、不准转借、涂改车牌号和行驶证;。

3、车辆晚间必须停放在有正规管理的停车场内,并将停车场地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车辆的保养和维修。

A、公司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部门单车技术档案(所属公司自行建立),详细记录车辆技术资料和维修记录,并且按规定对车况及保养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B、公司部门所属公司车辆需维修时必须填报维修单经车辆所在部门所属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行政部核准到公司指定修车厂进行维修。公司行政部对定点修车厂每年进行一次评定,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

6、车辆的保险。

A、公司所属公司车辆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各项保险,保险公司的选定及险种的选择,由公司行政部提报经理会讨论决定;。

B、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部门车辆保险手续的办理;。

C、各所属公司车辆的保险手续可自行办理。

7、车辆费用管理。

A、公司部门所属公司办公车辆的年度维修费、停车费、耗油费,由行政部按车况及车型不同制定出相应的标准,进行单车核算(所属公司费用自行核算)。上述费用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超支时,需由驾驶员出具合理的书面材料,否则一切费用驾驶员个人承担;。

B、公司部门所属公司办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审验等固定费用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交纳。(所属公司费用自行交纳)。

四、车辆使用

1、公司办公车辆使用,由行政部统一调度;各项目组的车辆使用由项目组行政主管负责按排;所属公司车辆使用自行规定;。

2、各部门使用办公车辆,应事先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提前交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统一按排。如第二天上午用车,需在前一天下班前申请;下午用车,需上午申请;。

3、司机在接到《派车单》后方可用车,并有监督车辆使用人是否按规定用车的权利和义务。若发现车辆使用超出规定范围,司机有权予以拒绝,否则,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司机进行处罚;。

4、公司部门所属公司员工因个人或家庭有急事确需用车时,可向公司行政部申请,行政部将视车辆使用情况适当给予安排,严禁个人直接找司机用车;。

5、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工作时间以外用车需提前申报,经各分管副总同意后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调派;(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6、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同意,行政部可临时调用公司领导的公务车辆;。

7、公司如有大型活动,需集中使用车辆公司行政部可对各部门所属公司车辆进行统一调度使用;。

8、车辆外借

A、公司部门所属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外借

B、因工作需要,车辆必须外借时,由外借申请人或部门填报《车辆借用审批单》经车辆所在部门所属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行政副总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

C、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他人使用者,按借出时间每小时100元的罚款,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燃料费、修车费等)由出借人承担。并同时追究驾驶员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五、驾驶员的工作职责。

1、车辆维护: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每日对车辆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按规定对所驾车辆进行各种保养;。

2、工作要求:驾驶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主管领导的调度指挥,在无用车指令时,应在指定位置休息待命;。

3、行为规范:驾驶员应着装整洁,讲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热情,文明行车;。

4、安全保障:驾驶员应严格按交通法规的要求规范驾车,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在患病且影响行车安全时,应主动提出休息,不准超载、超速,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5、应急处理:在出现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在当日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对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重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抢救内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六、驾驶员的违章处罚。

1、将公司车辆未经批准而作为私人用车使用的,按使用时间每小时罚款50元,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燃料费、修车费等)由使用人承担,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2、在安全月(周)、宣传月(周)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违章均按交通队的处罚金额给予加倍处罚;。

3、对因我方责任发生交通肇事的驾驶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赔付外,余额由肇事者承担。并扣罚当月10—50%的薪金;。

4、对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拖延、谎报、逃逸现场的驾驶员,除按国家(或地方)交通法规予以处罚外,应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关损失。

七、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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