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最新版

有限公司 劳 动 合  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 电话 乙方(职工) 身份证; 庭住 电话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愿签订合共遵守 合所列条款。

劳动合期限 条  条 合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试用期 月,  年 月曰至 年 月曰止 、工作容 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担任 部门 岗位工作

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按完成规定工作数量达到规定质量标准。

四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调 换乙方工作岗位。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五条 甲方执行定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八平每周不超四十。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日甲方工作要与乙方协商可以延长工作

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合法律、法规规定

七条甲方乙方提供必要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和劳动卫生制 及其标准。

八条 甲方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 业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 制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九条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甲方制定薪酬制并执行低工保障制。

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 币形式支付 乙方工月工 元或按  行。

乙方试用期月工。

甲方支付工应向 乙方提供工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扣除项目。

五、保险福利待遇 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和北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 险手续。

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待遇按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待遇按国、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按 准支付乙方病假工。

六、劳动纪律 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规制;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 爱 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除 合。

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业密制乙方应当遵守。

保密具体规定按照附件 执行。

十七条 乙方劳动合期不得与甲方生产类产品或营类业且与甲方有 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己生产、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 类产品或业。

限制竞业具体规定按照附件二执行。

七、劳动合变更、除、终止、续订 十八条 订立合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发生变化合应变更相关容。

十九条 订立合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 致使合无法履行甲乙 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合相关容。

二十条 甲乙双方协商致合可以除。

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可以除合 、 试用期被证明不合录用条件;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制; 3、 乙方职期超五天不到岗位上班且电话系不上者。

甲方将视乙方动 除劳动合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济责任权利。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损害;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甲方可以除合但应提前三十日以面形式通知乙方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 工作; 、 乙方通专业知识培训、市场开拓仍达不到甲方考核标准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 3、 双方不能依据合规定就变更合达成协议。

二十三条 甲方生产营发生严重困难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见并 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除合

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合二十二条、二十三条除 合 、 患病或非因工伤、规定医疗期; 、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3、 复员退伍义兵和建设征地农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满三年; 、 义兵役期 二十五条 乙方因工伤医疗终结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按北京市工伤管理规定办理不得依据合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除劳动合。

二十六条 乙方要除劳动合应当提前三十日以面形式通知甲方;附件有特 殊约定按特殊约定执行 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乙方可以随通知甲方除合 、 试用期; 、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由手段强迫劳动; 3、 甲方不能按照合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二十八条 合期限届满劳动合即终止。

双方当事人合期满前30天向对 方表示续订向。

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

二十九条 合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向以面形式通 知乙方

三十条 合期限界满因甲方原因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即行除。

八、济补偿与赔偿 三^条乙方违反合约定条件除劳动合或违反合约定保守商业 密事项或者乙方因存合规定二^条(二)项、(四)项规定情形 被甲方除合甲方造成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十二条 乙方如合期接受甲方培训(含境外实习进修) 因 人情况辞职或动离职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

其标准培训期或培训结束上岗工 作不满年辞职或动离职按培训费 00%赔偿以(工作)每满年减免培训 费 0% ;(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甲方根据乙方甲方工作年限和除合乙方上 年月平工工作每满年支付月工济补偿金不满年按年计算, 多不超月 () 与乙方协商甲方除合; (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甲方除 合;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三十四条 因履行合发生劳动争议调不成当事人方要仲裁应 当劳动争议发生日起六十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 他 三十五条 合尽事宜或与今国、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按有关规定执 行。

三十六条合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三十七条 其他协商条款 甲方(盖)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热词 造价公司劳动合新版劳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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