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销售部客户确认制度[118172]

置业公司销售部客户确认制度。

1、抢单业务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业务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佣金据为已有,视为抢单抢单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处罚:辞退,并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业务员

2、多名业务员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处理办法由主管视情节而定。

3、公司实行销售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第一次现场接待客户业务员,该客户成交业绩归此业务员

4、接待上门客户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业务员其他项目时的客户或熟人,但该业务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我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业务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业务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

5、如客户业务员介绍另外客户业务员应提前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特征。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业务员姓名,其他业务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业务员。如业务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是否提及该业务员,则该客户与此业务员无关。

6、看房客户代替真正买房客户上门或来电,业务员又无法与买房人联系上,业务员应登记备案,写明情况,该客户应归此业务员。如业务员未登记或写明情况从而发生撞单,则由主管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7、业务员在得知与其他业务员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用其他办法购房等不择手段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退处理。

8、业务员不允许炒房号,如被发现将予以开除。

9、在项目部工作的非销售人员,不得将接待客户指定介绍给某个特定的销售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如果发生客户销售主管或以上领导处投诉或反映原始销售员不称职,销售主管有权安排其他销售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主管视情况分配,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销售员洽谈,该销售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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