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管理制度_沂山小学疾病防疫管理制度

沂山学疾病防疫管理制。

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件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规定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统组织实施

二、杜绝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由卫生防疫提供不得擅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三、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人针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卫生及操作规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程进行监督。

四、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安排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县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批准任何单位和人不得擅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

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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