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方向错了【是“国家”错了】

一百年前的法兰西正义的一天――   1898年1月13日,著名作家左拉在《震旦报》上发表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题为《我控诉》,将一宗为当局所讳的冤案公曝天下,愤然以公民的名义指控“国家犯罪”,替一位素昧平生的小人物鸣不平……   此举震撼了法兰西,也惊动了整个欧洲。

许多年后,史家甚至视之为现代舆论和现代知识分子诞生的标志。

事件源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

1894年,三十五岁的陆军上尉、犹太人德雷福斯被诬向德国人出卖情报,被军事法庭判终身监禁。

一年后,与此案有关的间谍被擒,证实了德雷福斯的清白。

然而,荒谬登场了。

受自大心理和排犹意识的怂恿,军方无意纠错,理由是:国家尊严和军队荣誉高于一切,国家不能向“个人”低头。

这个坚持得到了民族主义情绪的响应。

结果,间谍获释,而德雷福斯“为了国家利益”继续当替罪羊。

面对如此不义,左拉怒不可遏,连续发表《告青年书》、《告法国书》,披露军方的弥天大谎,痛斥司法机器滥用权力,称之为“最黑暗的国家犯罪”,称法兰西的共和荣誉与人权精神正经历噩梦。

尤其《我控诉》一文,如重磅炸弹令朝野震动。

所有法国报刊都卷入了争论,左拉更被裹至漩涡中心:一面是良知人士的声援;一面是军方、民族主义者的谩骂,甚至有暗杀恐吓。

左拉没有退缩,他坚信自己的立场:这绝非德雷福斯的一己遭遇,而是法兰西公民的安全受到了国家权力的伤害;拯救一个普通人的命运就是拯救法兰西的未来,就是维护整个社会的道德荣誉正义精神。

然而,令人悲愤的一幕又出现了:同年7月,军方以“诬陷罪”起诉左拉

结果,左拉被判罪名成立,流亡海外。

左拉远去了,但这个英勇的“叛国者”形象,却像一粒尖锐的沙子折磨着法国人的神经。

这毕竟是有着反强权传统,签署过《人权宣言》的民族……终于,敏感的法兰西被沙粒硌疼了,渐渐从“国家至上”的恍惚中醒来:是啊,不正是“个人正义”守护着“国家正义”吗?不正是“个体尊严”组建了“国家尊严”吗?国家惟一让国人感到骄傲和安全的,不正是它对每个公民做出的承诺与保障吗?假如连这点都做不到,国家还有什么权威与荣誉可言?还有什么拥戴它的理由?   愈来愈多的民意开始倒戈。

在舆论压力下,1906年7月,即左拉去世后第四年,法国最高法院重新宣判:德雷福斯无罪。

军方败诉。

法院和政府承认了自己的过失。

法兰西历史上,这是国家首次向“个人”低下了它高傲的头颅。

雷福斯案画上了公正的句号。

可以说,这是世界人权史上的一次重要战役,在对“人”的理解和维护上,它建起了一座里程碑。

权力会出错,领袖会出错,政府会出错

躲闪抵赖本来就可耻,而将错就错、封杀质疑就更为人不齿,也丢尽了权力的颜面。

有无忏悔的勇气,最能检验一个团体、政府或民族的素养与气量。

1992年11月,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为十七世纪被教廷审判的伽利略正式平反,不久又致函教皇科学院,为达尔文摘掉了“异端”罪名。

1997年,美国总统克林顿正式为士兵艾迪・卡特平反,并向其遗属颁发了一枚迟到的勋章。

艾迪是一位非洲裔美军士兵,曾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立下战功,后被误控有变节行为,停止服役。

1963年,艾迪抑郁而终,年仅四十七岁。

事隔半个世纪,美国政府终于良知醒来,并向亡魂道歉。

曾炒得沸沸扬扬的《抓间谍者》禁书案,经过三年审理,于1988年10月,由英国最高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驳回政府起诉。

这部被视为泄露国家机密的书,拥有自由印刷、发行和报刊转载的权利。

不得不承认,当今世上,让政府向个体认错,大人物向小人物认错,大国向小国认错……确属不易。

关键是能否有一种良好的理性的制度,一套健全的社会价值观和文化心理――既要有严密的法律保障,又要有公正的民心资源和舆论环境。

要坚信:错了的人只有说“我错了”时,才不会在精神上惨败,才不会在道德和尊严上输光。

今天,在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私人图书馆里,最常听到的便是他的录音资料:“犯下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掩盖错误……”谁也没过多责备这位自责的老人,在他去世一周年之际,美国仍发行了印有其头像的纪念邮票。

【原载2011年第1期《教师博览》本刊有删节】   题图/认错/孙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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