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WTO后税务与海关执法执纪部门如何适应工作

一、入世与我国关税  我国关税税率一降再降。

我国关税水平距离世贸组织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

关税减让原则是世贸组织前身——关贸总协定自始至终倡导的原则,并且作为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和互惠原则、透明度原则的实际执行载体。

世贸组织成员国关税方面的义务主要有两项:一是非歧视地征收关税,这是最惠国待遇的基本要求;二是降低并约束关税

世贸组织成员在加入或通过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关税减让;以约束关税税率的形式载于各成员国承诺的关税减让表。

约束关税即最高关税税率,成员国不得对进口商品征收高于约束税率关税

如此来看,我国大幅度降低关税,已不可避免,但是,却使得我国关税暴露出好多,如名义税率高、实际税率低,名义保护率高、实际保护率不高等。

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以下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大量非规范的关税优惠措施的出台严重侵蚀了关税的税基,使一部分财政收入流失。

我国在1979年到1992年期间,共制定了50项关税优惠措施。

这些优惠措施适用标准参差不齐,有的按行业标准,有的按地区标准,有的按标准,有的按资金来源,大大干扰了海关执法的严肃性和刚性,致使税源流失,导致滋生腐败土壤。

(二)加工贸易保税实施范围过大,使关税税基大为缩小。

我国加工贸易实行来料进口不征税,成品出口不退税的方式管理,在关税总体税率水平过高的情况下,加工贸易企业比一般的企业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加工贸易的粗放式管理严重侵蚀了海关关税税基,是我国关税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相差甚远的重要原因。

毕业论文   (三)海关征收手段落后,征收制度不完善。

关税收诱发走私活动猖獗,而海关稽征力量没有得到足够的加强,也是关税流失的原因之一。

造成关税优惠攀比、走私猖獗、加工贸易遍地开花的利益驱动机制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我国关税名义税率水平过高,使得行为的机会成本加大。

因此,降低我国关税不仅是世贸组织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深化税收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当然,还须辅以相应配套措施。

首先,必须推进关税法制化进程,将关税优惠纳入到规范的严肃的立法过程中。

具体措施:清理目前适用的优惠措施,以国家产业政策为适用优惠的主要标准,保证海关法制的统一性和刚性。

其次是健全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体制。

要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力度,大力堵截以加工贸易渠道进行偷逃税款的走私活动。

再次,还须加大打击走私活动的力度。

这在1999年与2000年已取得显著成效,今后还要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将打击走私作为海关工作的长期任务之一,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入世与我国增值税  我国现行增值税也不利于我国产品与进口产品进行公平竞争。

我国现在对进口产品征收17%(农产品是13%)的增值税,这个税率是偏低的。

国外进口的产品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其承担的增值税只有17%,再加上5%的关税,其税负大约为22%,而我国的国内产品的实际税负大约为25%。

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增值税与世界增值税体系的区别: 毕业论文   (一)目前我国增值税类型为“生产性”。

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所得销项税减除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物质资料计算得出的进项税后的税额为要征收增值税,但对购进的固定资产所承担的税金不予扣除。

这主要出于确保财政收入规模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考虑。

但从世界范围来看,大部分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即在“生产性”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减去当期固定资产所承担的进项税作为征收增值税,目的在于鼓励投资。

(二)对外,我国增值税所谓尚未在劳务交易环节下征收

因此,对购进的征收营业税的大部分商品和劳务的税款得不到抵扣。

造成有的地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此可见当前必须对我国增值税体系进行改革,笔者认为大的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将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

我国在改消费型增值税的同时,可以同时提高税率,这样一来,就等于在保持原来税负的基础上,扩大了扣除范围,并提高了税率

这对国内企业来说,税率提高,但同时扣除加大,实际税负是没有变化的。

而对外国企业来说,由于税率的提高,明显税负是加重的。

这样一方面可以与世界的通行做法接轨,鼓励了企业的投资。

另一方面,这种增加进口产品税负的方式是属于国内税制的变动,是一种公平税负的税制的改革,不会受到其他国家的反对。

并且,由于简化了增值税的计算办法,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

毕业论文   (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

把运输、邮电等提供劳务的行业也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这样可以使购买劳务的企业增值税得到抵扣,减轻税负

并且,与世界的通行做法是统一的,有利于我国市场的开放。

(三)完善出口退税制度。

在向世界敞开市场的同时,关税逐渐退出国际贸易舞台,企业的竞争就更加集中体现在产品成本的竞争上。

出口产品适用零税率来退还前面所有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使企业产品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而又避免使用为国际规则所不允许的直接财政补贴。

目前基本上所有采用增值税制度的国家都实行零税率实行出口退税,能有效起到扶植本国产业的作用。

我国虽然也依此结合实行零税率已实行出口退税,但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出口企业为生产出口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负担的税金,均不能作为进口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负担的税金,均不能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使这部分税额负担摊入产品成本,削弱了出口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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