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员仪容仪表标准(三)。
1.保安人员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工号卡。要求服装整齐、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2.经常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不得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3.不准留长发、胡子,留长指甲,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勤修鼻毛;。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5.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在岗时不准哼歌、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6.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子,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7.做到“微笑服务”,对业主友善、热诚,使用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