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4、凡使用公司公章或合同章需由经办人逐级报批,有审批权的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签字批准。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声明等。
3、公司证明、确认某种事实的书据,例如介绍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一)盖章前的审查。
1、下列文件、信函、凭证、单据等需加置公章的,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其内容:
1)介绍信;。
2)证实公司员工个人情况的证明等;。
3)公司日常用于对外交往的信函(例如请柬、贸信、贺卡等)、文件等;。
4)消防、治安、环卫等管理部门要求加盖公章的日常文件、凭证等;。
5)领取公司包裹、邮件的邮局单据、回执等;。
2、下列文件、信函、书据等需盖公章的,应有总经理的签字,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等;。
3)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三)特别规定。
1、未经总经理批准,运营中心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未明确具体内容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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