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使用公章的基本规定。

1、公司公章的保管、加盖、借用、使用等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

2、加盖公司公章,落款主体名称必须与用章名称相一致。

3、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使用公司公章

4、凡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需由经办人逐级报批,有审批权的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签字批准。

二、公章使用范围。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声明等。

2、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发送的公司函。

3、公司证明、确认某种事实的书据,例如介绍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公司各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

5、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认协议。

6、合同章、财务章不宜使用的其他场合。

三、公章使用的程序。

(一)盖章前的审查

1、下列文件、信函、凭证、单据等需加置公章的,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其内容:

1)介绍信;。

2)证实公司员工个人情况的证明等;。

3)公司日常用于对外交往的信函(例如请柬、贸信、贺卡等)、文件等;。

4)消防、治安、环卫等管理部门要求加盖公章的日常文件、凭证等;。

5)领取公司包裹、邮件的邮局单据、回执等;。

6)其他应由办公室审查的日常文件等。

2、下列文件、信函、书据等需盖公章的,应有总经理签字,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等;。

2)公司函、公司声明;。

3)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让协议;。

5)公司向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

6)应由总经理审查批准的其他文件

(二)凡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应向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三)特别规定。

1、未经总经理批准,运营中心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未明确具体内容的证明文件;。

2、如遇特殊情况,需以公章代替合同加盖合同、协议的,应有总经理签字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应由经办人提交书面申请,逐级上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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