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致纳税人的一封信陕西

书信,让我们把想记录的记录下来,让我们把口头不便的表达的表达出来。那么,致纳税人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致纳税人一封信范文,供您参阅!

纳税人一封信范文一。

尊敬的营改增纳税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营改增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营改增的相关涉税业务,顺利、平稳实现税制转换,现将相关事项简要告知如下:

一、关键时点要知晓。

2016年4月30日前,请您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

2016年5月1日起,您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016年5月15日前,您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2016年6月27日前,您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您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如果您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二、发票领用早知道。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您发放发票。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您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您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政策了解多渠道。

全面推开营改增涉及税制转换和政策调整,较为复杂。欢迎您积极参加当地税务机关组织的免费政策培训和辅导,尽快掌握和熟悉营改增政策及征管操作流程。如果您想详细了解营改增有关政策,请您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微信和客户端,或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尊敬的营改增纳税人,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时间紧、任务重,如税制转换给您带来暂时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工作,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将不便留给税务人,将方便带给纳税人,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纳税人一封信范文二。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您办理涉税业务,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我局决定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档升级,陆续推出新的便民办税服务举措。自2015年4月1日起,首批推出发票自动验旧企业所得税网上备案网上办税服务厅升级改版三个便民办税事项。

一、发票验旧可以不来办税服务厅。使用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纳税人在抄报、上传发票明细电子数据后,系统于次日自动完成发票验旧。同时办税服务厅不再查验作废和红字发票,由纳税人自行留存进行事后抽验。

二、企业所得税备案推行网上办理。您可登陆我局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涉税事项,符合条件的不需再提供纸质资料,1个工作日即可在网上收取办理结果;对于部分由税务机关参与认定专项资格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无需再行备案;对于需要报送资料数量过多的事项,进行了清单式简并;对于重点企业的复杂重大涉税事项,推出了市局约谈的绿色通道。

三、网上办税服务厅优化改版。我局在现有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改版,从UI设计、系统架构、响应速度、界面交互等多个方面大力改造。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将分期分批的将依申请业务纳入到网上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的纳税服务。

XXX。

20XX年XX月XX日。

纳税人一封信范文三。

尊敬的纳税人

衷心感谢您长期对国税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的辛勤劳动,诚信纳税,汇聚了税收源泉,促进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谨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自20XX年起,省委、省纪委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解决四风问题出发,持之以恒地开展了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紧抓红包治理工作不放,在完善防控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彻底根治红包歪风,我们向您郑重承诺,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发现并查实红包问题的,一律给予一票否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收送红包不收敛不收手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您的参与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我们恳请您:坚决不向国税人员送红包,不赠送礼品、礼物,不报销应由国税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我们欢迎您:充分行使监督、举报、投诉的权利,如果发现国税工作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依法办税、违规收受红包等不廉洁行为,请您选择用信件、电话、网站、上门等任何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江西省国税局或宜春市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我们鼓励实名举报,提供具体线索,留下联系方式。请您放心,我们将严格为您保密,共同创造廉洁文明的社会新常态。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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