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团购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摘 要: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购物方式已成为今年最流行的一种购物形式。随着网络团购火爆的同时,缺乏行业规范、欺诈门、维权难等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给网络团购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很大的危机。本文分析了网络团购模式及特点,阐述了当前流行的网络团购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网络团购;C2B模式团购网站;发展对策   一、引言   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购物方式已成为今年最流行的一种购物形式,它是继B2B、B2C、C2C之后的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被称为C2B模式。目前国内网络团购用户总数已经突破1.3亿人,网络团购交易额已达到2000亿元[1]。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中国网络团购调查报告》显示[2],截至2010年6月底,国内团购网站数量已经飙升到480家,预计到年底将超过1000家。然而,随着团购网站高速发展的同时,网络团购市场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缺乏行业规范、团购网站诚信难测、信用度不高、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团购产品陷阱、售后无法保障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阻碍了网络团购行业的健康发展,亟待解决和完善。   二、网络团购模式分析   网络团购就是通过网络将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消费者联合起来,以购买量的优势来获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根据团购组织者的不同,目前网络团购主要有三种模式。   1、消费者自助团购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以某一个或某几个消费者为主,他们利用网络论坛、网络空间、网络博客等网络工具,将具有相同购买意的消费者召集起来,形成一定的购买规模,从而以团体的优势获得较为优惠的购买价格。   2、商家发起团购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由商家作为网络团购的发起者,他们利用各种网络工具发布相关信息,通过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吸引众多的消费者,约定在某一个日期进行集体购买。   3、第三方组织团购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由商家消费者之外的第三方来组织团购,他们一般通过团购网站发布相关团购产品信息。包括产品介绍、产品原价、团购价格、团购折扣、团购数量要求、团购时限,订购后的消费方式等,限时限量地供消费者选择购买。当团购数量达到基本数量时团购成功,否则团购失败。消费者团购网站发送的订单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商家消费或由商家送货上门。同时,他们还负责对商家诚信进行有效监督,接受消费者实时投诉等。   4、三种模式的比较   第一种模式由于消费者自发组织的松散性,有时很难统一每一个团购参与者的要求,导致网下的议价能力不强,甚至发生团购行为流产的现象。第二种模式实质上是商家的一种新营销模式商家一般事先并不公布团购价格,他们通常会在团购日的当天,根据参与团购消费者的数量调整团购的价格,商家处于主动地位。第三种模式是由第三方组织者事先与商家约定好团购产品、价格和基本数量,只要参与者达到基本数量团购交易即可实施,消费者在这种团购模式中处于相对主动地位。   目前,网上盛行就是第三方组织团购模式网络团购成为互联网上的一个新亮点,成为一种最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   三、网络团购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种模式与前两种模式最本质的区别是在交易流程上的不同,前两种模式采用的是“网上召集、网下消费支付”,而第三种模式是“网上先支付,网下再消费”的交易流程,这种交易流程使得第三种网络团购模式在运营过程中,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   1、团购网站的资质问题   第三种网络团购模式中第三方组织者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团购网站商家消费者间起着一个中介的作用,而这个“中介组织”和“团购网站”的资质就显得十分重要。   目前,国内的团购网站几乎都是美国Groupon的模仿者,团购网站的营销理念、营销模式网站界面几乎如出一辙。开办一个团购网站只需要一台服务器、几个人、投资几万块钱即可,因此,就出现了团购网站良莠不齐的现象。   如有一家名为“团掌网”的团购网站消费者以1362元团购了一款佳能IXUS210数码相机,付款后迟迟未收到货,网站解释商家在配货,至于何时到货则无法确定,当消费者决定取消了团购后,货款不能及时提现,后来该团购网站突然消失,消费者就无法追索了。更有甚者,“万人团购网重庆站”网站老板拿了10万元团购货款逃跑了,让商家消费者均蒙受重大损失1。   由于团购网站的投入成本低,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他们克隆知名团购网站,采用网络钓鱼方式,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引诱消费者上当,再盗取消费者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及密码信息实施盗窃。   2、商家诚信问题   对于商家而言,通过网络团购聚集人气,可以实现品牌推广、新品推介和尾货清仓等目的。但商家却兑现对产品质量的承诺,经常发生收到的产品网站上的介绍存在很大差异,消费者顿感受骗上当。更有一些商家卷款潜逃、下单不送货等,给消费者以及团购网站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例如,有些网络团购上的化妆品团购价格相当低,只有专柜价的1至3折,但消费者收到产品只是化妆品的小样、赠品或试用装。当消费者要求退货时,商家却迟迟不理。   对于一些服务类团购产品,当消费者商家实际消费时往往还有很多附加条件。如“糯米网”曾推出一款“40元双人暑期超值尽享原价176元Jackie Chan耀莱国际影城套餐”产品,套餐含电影票2张、可乐2杯、进口爆米花1份及哈根达斯冰淇淋球1个,并说明电影票只能观看普通电影,若想观看“特殊电影”则每人需要加10元。该产品累计团购人数高达152160人。当消费者至电影院后才发现,几乎所有电影都是“特殊电影”,而爆米花、冰淇淋的分量也比平时的量小了很多,尽管价格也确实非常便宜[1],但消费者仍有一种有受骗的感觉。   3、在线支付的安全问题   目前,团购网站采用的是在线支付后才算确认订单,而不是常用的收货确认满意后再支付的交易流程,这种支付流程给消费者支付的资金也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于团购网站而言,预先收取消费者的货款是确保团购成功的前提,同时,也是团购网站赢利模式之一。然而,对于消费者来说,确认订单只是消费的开始,只有到商家实际消费或收到产品后才算团购结束,若收到产品质量远低于网站上的介绍,消费者就处于很被动的地位,维权很难。   此外,曾有行内人士暴料2,目前,在每次团购者中由于各种原因在付款后未能及时进行消费的比例竞占到四成左右,而这笔货款就进了团购网站的腰包,“未消费、不退款”行规也是网络团购行业的一种捞钱模式。   4、消费者维权问题   由于团购网站上丰富的商品品种,加上低到令人瞠目结舌的价格,极容易促发了消费者购物欲望,但是由于团购网站的资质问题商家诚信问题和在线支付的安全问题等种种原因,导致网络团购消费者的权益在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保障,目前消费者只能投诉当地消协和工商部门进行维权,但有时因为维护成本很高,往往导致消费者自认倒霉。   四、网络团购的发展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网络团购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探讨如何建立起一个规范的、诚信的、有序的网络团购市场环境,促进我国网络团购行业健康快速地成长。   1、完善法制建设,加强法律监管   目前,我国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ICP备案和ICP经营许可证制度。特别是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要求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内资公司,这规定说明团购网站的经营者必须是独立的经营实体,而不能是个人。而目前,国内大部分团购网站并没有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所以发生交易欺骗现象就不奇怪了。法律界人士还提醒,若在无工商企业登记的团购网站上购买产品,只能视为个人间的私下交易行为,发生纠纷后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虽然,目前工商、商务、银行、公安等管理部门颁布了一些管理办法,但还没有一部专用的法律来规范团购网站的经营行为,由于缺乏一部统一全局的法规,再加上网络的虚拟性与宽泛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部门管理的监管和执法难度。   因此,亟待出台针对团购网站经营行为的法律和规范,完善网络团购的法律环境。同时,明确工商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主体,也应当对网络团购市场进行管理。   2、制定行业规范,加强监督措施   网络团购市场屡曝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与缺乏必要的行业规范和行业监管也有一定的联系。针对这种现象,商务部直属机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已推出了针对团购网站诚信资质认证和评级标准,该认证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是考察团购网站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情况,对其存在的真实性进行核准;第二要考察其履约能力,即公司实力评价;第三是其开业信用记录,包括交易记录、交易规模、客服能力等指标。并根据团购网站的综合实力给予1至10级(10级等级最高)不等的信用级别,认定为合法经营的团购网站将获得诚信资质认证标识——“团信通”,并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设专栏向社会予以公示。   目前这个诚信资质认证还不是强制性的,由团购网站企业自愿参加。但可以预见,该规范一定会受到正规团购网站的支持和欢迎,也将推动团购网站优胜劣汰的进程。   据悉,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其他政府部门也在酝酿出台相似措施,不排除将“诚信资质认证”作为准入门槛的可能,乱象横生的网络团购市场有望在多管齐下的制度监管下健康发展。   3、完善网上支付机制   目前团购网站所采用的“无确认”在线支付方式,一方面将阻碍消费者参与团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将阻碍了网络团购产品的丰富和延伸,否则,只能停留在低价、低端产品领域。因此,目前完善网上支付机制,为了保证团购网站商家消费者三者的合法权益,可采用以下一些方法;一种方法可采用“支付宝”的支付方式;另一种方法可采用网上支付定金,网下消费产品验收确认后再付清余额的支付方式;第三种方法是“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   4、建立行业维权机制   针对网络团购维权机制欠缺的现状,必须建立针对网络团购行业的维权机制,即团购网站先行赔付机制。若产品质量有问题且证据确凿,团购网站应先行赔付,由团购网站再向商家索赔;若由于团购网站发布的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则应加大对网站的处罚力度。 这方面美国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美国的团购网站在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身份证明、住址、办公地址、服务类型等信息。同时,在网站的经营过程中,政府会通过信用评级的方式对网站进行严格监管,付款后未收到商品的消费者可以向美国国家职业经理人犯罪投诉中心和美国联邦调查局共设的美国网络欺诈投诉中心进行投诉,该中心接受投诉后,由标准普尔、穆迪、惠誉等第三方分析机构进行裁定,一旦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网站有可能面临高达上亿美元的巨额罚款。   此外,消费者在进行网络团购时要仔细阅读服务描述、消费规则、消费时限等要求,保留好支付页面截图、确认页面截图和确认短信。在餐饮这类服务消费中,如发现分量不足等问题应及时拍摄实物照片,一旦发生纠纷便可将这些有效证据交给有关维权部门,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参考文献 北京晨报.未消费不退款 团购敛钱. 20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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