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城乡低保工作检查情况汇报

街道城乡低保工作检查情况汇报

双龙街道现有1106户、2222人享受农村低保,月享受低保金212142元;现有1400户、3123人享受城市低保,月享受低保金615384元。发放形式采取社会化发放,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各种因素造成把关不严格,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关系保、人情保,甚至有基层干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它亲属也违规享受城乡低保,以致低保成为人人想要的“唐僧肉”,成为只进不出的貔貅,成为解决信访维稳、土地征用的交换条件,成为干群关系紧张的热点问题,成为不敢“晒太阳”的“隐蔽工程”。民政办按照宣政办电《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2014]2号)文件要求,在街道张副书记、纪工委带领下,于4月21日至4月25日对9个社区城乡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人员新农合免缴工作进行了检查,采取的形式为召开会议、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重点治理的对象为基层干部街道职工、干部,社区三委成员、工作人员、小组长)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乡低保基层干部以及严重违规超标的一般社区居民。检查结果如下:1、九个社区享受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的人员全部免收新农合资金。2、依然存在12户基层干部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乡低保的现象,其它亲属享受城乡低保的现象较普遍(有39户)。3、管理松散,已死亡的、条件好转的未消。4、部分农村低保户依政策(按户施保)不合理(已建议社区灵活处理)。5、因各种原因(人情保,关系保,信访维稳、土地征用的交换条件)导致的严重超标低保户依然存在。治理方案:1、对基层干部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乡低保的,全部取消;如果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贫困的,严格按程序重新申报、审批。2、对基层干部其它亲属享受城乡低保的,召开民主评议会重新评议、公示,不符合条件的给予取消。3、对干部、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享受城乡低保的其它居民,重新入户调查,再次审核。4、加强动态管理工作。

双龙街道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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