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6)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六)。

1.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员工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2.各班组均应有专人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操作情况。

3.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二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时,主管或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5.对变配电锅炉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修

6.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各种表、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7.变配电室锅炉房、冷冻机房、卫星站等为重要机房,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8.处理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变配电室均应上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考试。

9.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0.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除锈上漆。

11.对各配电设施的接地,要定期保养检查,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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