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犯罪的新特点及预防措施

发票犯罪这一市场经济的“毒瘤”已存在多年,因其犯罪种类多样、情况复杂,要想将其根除存在很大的困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责任重大。结合多年以来的发票犯罪案例分析,发票犯罪逐渐呈现出手段信息化、专业化、组织网络化、规模扩大化以及与其他犯罪活动纠集化等新特点,为了进一步有效预防发票犯罪,要从根本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票造假行为,加大处罚整治力度,还市场经济一片蓝天。

1发票犯罪的新特点分析。

1.1发票犯罪手段信息化互联网以及手机通讯等功能的完善给发票犯罪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发票犯罪团伙早已摆脱陈旧的街头蹲点、逐一兜售犯罪模式,而是利用便利的手机通讯与互联网平台发布发票兜售信息,利用短信、QQ信息、网页信息等手段来开展发票犯罪,与其身后的发票造假团队形成统一的销售链条,这一切便利的条件都使得发票犯罪团伙更加猖镢,为所欲为。

1.2发票犯罪趋向专业化发票犯罪团伙通常会针对警方的打击行为做好防备,作案手段变得越发专业化。他们形成较为成熟的获利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在警方对外公布的已破获案件中,部分犯罪分子注册空壳公司,为的就是领取大量的发票,再利用税率之差在兜售发票的过程中一层层获得非法经济利益。

1.3发票犯罪团伙网络化网络化是现今发票犯罪的又一新特征,以前的发票犯罪普遍上都是单人作案,没有形成固定的犯罪模式和系统,在网络时代,犯罪团伙形成了从假发票制造、分销、运输、售卖、购买、虚开等一层又一层的网络组织,犯罪活动逐渐变得有组织性,近年来调查数据显示,在发票犯罪案件中,有组织性的发票犯罪案件占很大比重。这也是给打击发票犯罪带来阻碍的主要因素之一。

1.4发票犯罪规模扩大化近年来,发票犯罪规模在逐渐扩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2014年度全国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10.2万起,比2013年增加1.1万起,2015年上半年又达到2.5万起,造假发票涉及的行业也在扩大,餐饮服务业、建筑安装业以及商品零售等是重灾区,逐渐增多的发票犯罪案件和逐渐复杂的犯罪手段给税务、公安等部门打假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1.5与其他犯罪活动纠集化刑法中规定的发票犯罪罪名共有八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发票犯罪因其带来的损失多和产生的影响大广受社会各界关注,也是国家机关打击和法律规范的重点。但是,发票犯罪行为十分复杂,通常发票犯罪的背后都会牵扯到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印章伪造等牵连犯罪与职务犯罪。正因为发票犯罪犯罪分子带来的极大利益,才会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金钱的诱惑,在利益面前屈服,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发票犯罪的防控措施列举。

由以上介绍的发票犯罪特点来看,发票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不是一件容易事,面对这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犯罪种类,我们必须从思想意识、法律法规、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着手,既要纵观全局,又不能放过任何_丝细节。法、税、警、刑等部门要强强联手,齐心协力打击发票犯罪行为,就此,本文提出如下几项发票犯罪的防控措施。

2.1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以及打假部门必须密切关注发票造假动态,关注案发高频地区的情况,平时要注意对一些发票违法线索进行摸底、探测,为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鼓励广大百姓积极报案。要通过局部抓住根本,待时机成熟后将犯罪团伙—网打尽,切不可打草惊蛇以免错过大部头犯罪团伙。公安机关要与地税部门相配合,强强联手建立一支培训有素的打假团队,对重点地区开展严厉整治,要“打出声响”“打出效果”使其他有意向或是正在作案中的犯罪团伙闻风丧胆,起到震慑作用,有效减少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2.2加强发票集中印制和防伪发票犯罪的很大一部分形式都是发票造假,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发票集中印制的管理,从根本上防止造假发票的产生和流出。市场需求旺盛的行业是造假发票的集中点,因此,警方和打假部门必须时刻关注市场动向,针对那些需求旺盛的重点行业要严把发票发放关,对货物销售发票进行统一的检查,包括企业自报、抽样校验、比对分析、重点评估最终移送稽查,加大发票防伪控制力度,全面保障发票安全。

2.3加大力度管理发票的发售和开具及代开对于发票的发售环节,各地的公安机关以及打假部门必须加大力度控制发票的发售、开具以及代开。从根本上消除兜售发票犯罪行为,首先,在税务登记办理阶段必须结合工商行政部门严格把关注册登记的信息,确认发票申领人的身份是否合格。很多发票犯罪就是由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登记申请发票这一环节开始的。其次,不仅要关注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是否核实,还要关注其经营的行业、项目以及规模是否合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票种及数量,在发售发票时,要对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对初次申领者和一年内存在违规记录的申领者要控制在1个月用量之内,发票使用状况良好的申领者可以略加放松,但最多发放量不可超过3个月用量。对定额发票的供应也要有所规定。

综上所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对现阶段发票犯罪的特点进行仔细的分析和总结,并针对这些特点进行对症下药,从思想意识和制度体系等方面着手,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发票犯罪行为,税务、公安以及其他打假部门要善于密切关注市场动向,深入开展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摧毁假发票制造、销售网络,扫除窝点,严厉打击、严格依法处罚购买和使用假发票行为,还市场经济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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