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2)

花园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二)。

1.0目的:确保车辆安全、维护小区秩序。

2.0适用范围:小区车辆的管理。

3.0职责: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

4.0基本内容。

4.1所有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辖区,进入小区车辆凭证出入不得乱停乱放。

4.2车辆小区内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小区内禁止鸣笛。

4.3车辆停放后,关好门窗,注意车辆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车辆

4.4车辆小区内如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4.5业主固定在小区停放车辆,办理保险,到客服中心办理车辆定位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

4.6车辆出入小区时,保安员只认可"出入证"是否与车牌号码相符,否则禁止车辆出入,请业主妥善保管好"出入证",如丢失或损坏,请速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否则任何后果由客服中心自负。

4.7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知会管理处并进行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擅离现场者,一经发现、举报或其它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禁止车辆出入小区等处理。

4.8出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的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小区内违规车辆管理处作锁车、罚款等处理。

4.9固定车位车辆若需维修、年检或其它原因暂不能使用,需暂时以另一部车代替,而该车若需进入小区,必须先通知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必须按小时收费。

4.10车场车位除指定停放车辆外,不得放置或安装任何物件。

4.12小区仅允许限载1.5吨以下的机动车辆出入,超出此标准须经管理处同意。

4.13物业管理公司保留修改本规定的权利,如有更改,必须提前15日知会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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