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柜岂能成为“甩手柜”

今年6月,交通運输部出台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快递员使用智能快递投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新规实施月余,不少快递员仍将它们当成“甩手柜”。

不管新的规定是否出台快递企业本身就应该遵守去年5月开始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而且,当面验收、签字收货,本来就是快递行业刚刚起步时最起码的规范。这些年,借着电商发展的东风,快递的业务量剧增,市场越做越大,规矩反而越来越松,也是挺自我放纵的。

所谓的智能,就应该是更精细、更具体、更人性化。把智能柜当甩手柜用,对不起“智能”这两个字。而且,当下关注的,虽然是智能柜带来的烦恼,但其实症结仍在于快递行业的通病。病根不除,就会不停地出现“并发症”,也不可能每一个新鲜的衍生产品出来,都专门出台一个规定去管理吧。将现有的规定执行好,是快递企业的立足之本。

——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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