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员承诺制

1、 承诺范围《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围绕本  

社区实际,建设公益事业和扶贫帮困事项;社会安定及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事项;其他应承诺事项。  

2、 实施步骤个人自愿提出承诺党组织审核党组织审核后,  

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党组织制作承诺书,并登记建卷、归档、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3、监督考评党组织建立党员承诺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考评机制。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考评。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并报党组织存档。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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