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血站资源配置现况调查与分析

【摘要】目的对青海省血站资源配置现况进行调查,为进一步制定、调整、实施血液管理和无偿献血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方法应用调查法对青海省血站资源配置进行调查,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青海省血站年采血量由2001年的24 037U上升到2015年的74 832U,编制人数170人,实际在岗人数247人。全省开展采供血工作的10家血站中,仅海东及黄南两家中心血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均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省血液中心2003年—2015年累计为6 151名献血者返还血量20 752U,累计报销返还金额达545.8万元,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结论政府对血站人员配备、财力保障、设备设施配置、房屋建设等的资源配备远不能满足血站发展需求,当前青海省血站生存发展受到了极大制约。

【关键词】青海;血站资源配置

Investigation of Blood Resource Allocation in Qinghai Province/LEI Dengping.//Chinese Health Quality Management,2017,24(1):84—86。

Abstract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status of blood station resource allocation in Qinghai Province,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further making, adjusting and implementing blood management and blood donation policy.MethodsInvestigation method.ResultsThe annual blood collection of blood stations in Qinghai Province increased from 24 037 U in 2001 to 74 832 U in 2015, with the authorized strength of staff of only 170 and the actual number of 247. In 10 blood stations to carry out blood supply and blood collection, only two central blood stations of Haidong and Huangnan were the fully funded institutions, and the rest were the partly funded institutions. Only the provincial blood center returned a total of 20752U blood for 6151 donors from 2003 to 2015, with the cumulative amount of reimbursement amounted to 5.458 million Yuan, and it showed an annual increasing trend.ConclusionThe governmentacute;s blood bank staffing, financial security, equipment configuration,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other resource allocation cannot meet the development needs of blood stations, the current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blood stations in Qinghai Province had been greatly restricted.

Key wordsQinghai; Blood Station; Resource Allocation。

Firstauthoracute;s addressQinghai Blood Center, Xining, Qinghai, 810000,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指出: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1]。《血站管理办法》要求把血站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提出:各级政府对血站的事业经费人员经费要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保证其正常运转[3]。本研究旨在通过对青海省血站资源配置问题进行调查与分析,为下一步制定、调整、实施血液管理和无偿献血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1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中的青海省血站特指青海省内真正开展采供血业务的1个省级血液中心、8个市州级中心血站和1个县中心血库。

应用调查法对青海省血站资源配置进行调查,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青海省医疗机构出院人次数、床位数等数据来源于《青海卫生统计年鉴》。

2结果。

2.1采血及用血情况。

2002年—2014年青海省血站年采血量与医疗机构出院人次数、床位数及发展趋势见图1。

2.2血站人员配备及财政经费保障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青海省开展采供血工作的血站性质及人员情况见表1。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3种编制人员,当地财政承担基本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的比例分别为100%、58%、0%。

2.3省血液中心无偿献血返还报销情况。

血液中心2003年—2015年累计为6 151名献血者实施了用血返还,累计返还血量达20 752U,累计报销返还金额达545.8万元,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2.4血站业务用房情况。

血液中心于2000年通过政府贷款项目建成,占地面积2 792平方米。2002年,全省各中心血站利用国债资金,先后建成8家中心血站业务楼,占地面积均为600平方米。截止2015年9月30日,省内开展采供血工作的各血站基本情况见表2。

3讨论。

3.1人员配备和财力严重不足。

青海省现实际开展采供血工作的10家机构中,仅海东及黄南两家中心血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均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3种,但在实际工作中,人员身份又分为编内、编外、聘用及公益岗位等,同工不同酬;同时,血站人员平均薪酬远低于同一主管部门的医疗机构,造成人员积极性难以调动,流动频繁,人才队伍不稳定,高层次人才匮乏,高水平技术人员流失等问题。在全省医疗临床工作快速发展的推动下,青海省采供血事业得以快速发展,但除省血液中心争取到40个自收自支编制外,其它血站自2002年建站以来,人员编制始终未予追加,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专业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全省血站超编人数占总编制数的45%,卫生专业人员仅占实际在岗人数的68%,远未满足《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各级血站的人力资源呈现一方面超编一方面人员紧缺的两难局面,严重束缚了青海省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制约了新业务、新方法以及相关研究工作的开展。省血液中心职工人数由建站初期的35人增至111人,其中差额事业编制仅36名,自收自支编制40名,其他均为编外人员,省财政仅保障36名差额事业编制58%的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其它差额部分均由省血液中心全额承担。省血液中心2015年各项人员经费支出中,财政补助仅占19.25%,其它差额部分均由单位自筹。

自2000年至今,省内地方财政仅下拨各血站编内人员一定比例的基本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其它差额部分(如编外及外聘人员经费,设备购置及其它事业发展经费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尚未落实,均由各血站自行解决。当前,青海省血站主要经费来源仍为血站依据国家和省级统一收费价格收取的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采供血成本费用;同时,随着当前构成血液价格成本的各项资源费用不断上涨,血液价格却仍为2005年国家制定的血液成本价格,血站财务状况形势严峻,已成为制约血站发展的瓶颈。血站现有财力仅能勉强维持,新人员无法增加,新设备无力添置,临床用血质量难以保障。

《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血液成本费用;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免交或者减免血液成本费用[1]。但青海省尚未出台《献血法》地方性法规,也未发布省级统一的无偿献血返还报销政策和相关资金保障机制。青海省各级血站始终参考外省做法,实施无偿献血者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临床用血先收费后退费办法,执行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血站报销返还政策。血液价格制定过程中仅涉及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未将献血者用血后报销返还资金纳入其中,此项资金也未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给血站财力造成了更大负担。

3.2设备设施配置严重不足。

除海东市、海西州、玉树州中心血站的部分设备通过地方财政或灾后重建项目得以添置或更新外,其它各中心血站的设备均为2002年建站初期配备,经过十多年的运行,多数设备已超期服役、负荷超载、老化严重、故障频发,血液检测、储存、成分分离制备的关键设备严重不符合行业标准及规范相关要求。血液成分分离大容量低温离心机、血液检测酶标仪等关键设备每家血站只有1台,无应急备用设备,一旦发生故障,相关工作将无法开展。采血车、送血车严重老化,车载空调、暖气已无法使用,冬季启动困难,车内温度无法保障,血液采集和运输质量受到挑战。各血站医疗污水、污物处理及排放设施尚未配套,除省血液中心委托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处理医用废液外,其它各中心血站血液检测等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污染废液仅经过简单的消毒处理即排入公共排水系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血站基本标准》要求血站必备的双路供电系统及大功率发电机等应急设备设施在各基层血站尚未落实,应急情况停电时血液储存冰箱及采供血关键设施设备的电力无法保障。这一系列严峻的困难,由于辖区地方财政的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当前血站自身已无力解决,存在较大血液质量安全隐患。

3.3业务用房与国家标准差距甚远。

2002年,全省各中心血站利用国债资金,先后建成8家中心血站业务楼,占地面积均为600平方米,设计建筑面积均为630平方米。13年来,全省血站年采血量由2001年的24 037U上升到2015年的74 832U,业务量增长超过3倍;2006年之后,国家陆续出台《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等系列血液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血站工作及发展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但业务用房面积严重制约着血站的进一步发展。目前,除海东市、海西州、格尔木市及玉树州中心血站业务用房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外,黄南州、海南州、果洛州、海北州中心血站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无力对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业务用房面积、业务流程、布局结构严重不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以省血液中心为例,供血医院数由成立初期的20家增加至2015年的58家,年采血量由建站初期的24 037U上升到2015年的57 405U,业务量增长超过2.3倍,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但现占地面积仅为2 79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 119平方米,业务用地、用房严重不足。现址与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毗邻,严重不符合血站选址应远离污染源的卫生学和献血环境要求。当发生传染病重大疫情时,省血液中心将被划入疫情隔离范围内,正常采供血工作无法开展。无专用停车场及120急救血液运输车辆通道,4辆大型采血车长期停放在街头或收费停车场,不仅造成资金浪费,而且使临床送血及取血运输通道不畅,严重制约着采供血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国家卫生计生委血液安全督导检查组已于2009年及2011年两次发布书面整改建议:青海省血液中心由于地处重大传染病疫情隔离带内且现址已无法改扩建等原因,建议尽快迁址新建。但由于缺乏相关政策、资金等支持,仅靠血站之力无法完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EB/OL].(1997—12—29)[2016—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血站质量管理规范[EB/OL].(2006—07—10)[2016—06—30].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EB/OL].(2009—04—07)[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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