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宝黛爱情悲剧看封建社会的婚恋冲突

摘 要: 在“以孝治天下”的封建社会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门当户对”作为择偶标准。这种形式下的婚姻,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剥夺了青年男女两性相悦的美好姻缘。《红楼梦》中的宝黛爱情以悲剧结局,深刻地折射出千百年来,封建社会婚姻制度和一系列的伦理道德扼杀了年轻人的爱情,造成了无数当事人有婚无爱和有爱无婚的悲剧。

关键词: 封建社会 婚恋 冲突 悲剧。

一、宝黛爱情演绎了千古婚恋悲歌。

在《红楼梦》中,宝黛的形象体现在对爱情的执著追求和对封建礼教的叛逆,他们的爱情至美纯真,大胆而率直,在整个贾府,只有他们敢于公开自己的恋情,张扬自我的个性。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上天赐予的,他们在前世今生就结下了缘分。林黛玉初入贾府,双方一见面,竟然都有一种莫名相知相见的感觉。在贾府、在大观园,他们相处时都有一种快乐和对未来的憧憬。一种相互依存的感觉自然而然地滋生。随着时间流逝,他们发现双方共同点是那样多,有说不完的话题。从此,这一对青梅竹马情种,演绎了一段既缠绵悱恻又刻骨铭心的爱情。在《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里,是林黛玉短暂的一生中,最快乐、最烂漫、最富于诗情画意的时刻,她和宝玉缠绵情爱的对话,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温馨。体现出宝玉对黛玉的一片真情,自然而然流露出两小无猜,纯真烂漫的情趣。它没有才子佳人相处时的那种俗套,也不是儿女情长的表述,却有着诗一般的唯美情境。这静止的时空下,浓缩着人生最美好的爱意,永远定格在林妹妹的心中。

在三十四回,贾政一怒之下,把宝玉打得遍体鳞伤,黛玉心疼宝玉,两眼都哭肿了,宝玉非常感动,叫晴雯送去两条半新不旧手帕,黛玉悟出这两条半新不旧手帕的意思,是男女间的定情信物。便在案上提笔蘸墨,在这手帕上写下了三首诗——题帕三绝诗。它表现林黛玉对贾宝玉的情感升华到一个新层次,为了知己,她宁愿流尽所有泪水。“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在这诗句里,我们品味出黛玉自比湘妃,把贾宝玉看做是自己的丈夫,宝黛恋情在内心深处已经升华到一个从未有过的全新境界。

但是,在封建社会里,在贾府日渐衰败的大环境下,属于他们的爱情空间越来越小,一旦走进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婚姻“游戏”里,情形就很严酷。宝黛二人所面临的,是严厉的社会道德规范,恋爱把他俩送到婚姻殿堂的门口便退下了,它无法逾越前面的那道门槛,让他们成为一对,并为他们祝福。在华丽婚姻殿堂门前等候宝玉的,不是那个爱哭爱闹喜欢使小性子的林妹妹,而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薛宝钗。凡是读过《红楼梦》的读者,无不感慨叹息,并为之扼腕。那么,在中国封建社会婚恋冲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二、封建社会婚恋冲突表现。

(一)“父母之命”扼杀了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权力。

封建社会婚姻原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谓“父母之命”,就是说青年男女行使婚姻的大权掌握在父母手中。父母具有选择儿女的配偶权,只要婚姻符合规定的礼仪,经过父母点头,明媒正娶的,那么婚姻就是合理合法的,就得到社会的承认。至于青年男女双方的感受和意愿是不考虑的。这样的婚姻,实质就是父母包办婚姻。《孟子·滕文公下》说得很清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婚义”与“婚仪”结合,是社会对男女婚姻认定的基本根据,其中的礼仪程序受到世人的重视。“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没有婚礼的结合将遭到世人的指责,甚至被世人贬为“私诱”或“淫荡”,其夫妻关系也不为社会所承认。男女的结合不是个人自己的事情,是关系到双方所属的大家庭,甚至家族的大事,成婚不仅是为个人娶妻,更是为父母娶媳,为宗族娶妇。家长主婚权实际上就是父母的包办婚姻权。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延续着父母掌握儿女婚姻的选择权,到了明清以后,不管在法律条文上,还是在社会实际操作层面上,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充分表现了封建社会后期家族本位主义的进一步泛滥。婚姻制度由于剥夺了当事人的自主权,从而使男女私定终生的情况被视为非法。男女私订终身,不仅遭到世俗和舆论谴责,而且背负着违背国家法律的罪名,因此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那种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行为对封建礼教下的婚姻制度来说是大逆不道、伤风败俗,要给予泯灭人性的无情扼杀与摧毁。因此,我们看到了太多两情相悦的爱情,到头来,美好的梦想都成了泡影,在这种不人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挤压下,还常常发生了男女主角双双殉情的悲剧。

(二)“媒妁之言”剥夺了两情相悦的美好姻缘。

婚姻的缔结上,传统婚姻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记·坊记》中记载了孔子的论述:“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别也。”周代国家还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职官,这就是“地官媒氏”。“媒妁之言”是指婚姻由第三人即“媒人”撮合,它是父母包办婚姻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是包办婚姻的组成部分,与父母之命共同构成封建婚姻成立的要件,也就是说结婚的男女自己当不了家,做不了主,婚姻完全任由别人摆布,由父母包办。在中国,包办婚姻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例如唐律规定:娶妻无媒不可,正所谓“名媒正取”,合礼合法。媒妁在古代之所以重要,在于协调宗族关系,成为宗族联姻的一个桥梁。“媒妁”成为阻碍男女自由恋爱,制造不幸婚姻的一种手段。

封建社会,国家能给予而不被剥夺的东西,就剩下个人的婚姻。一个男人成家,意味着他在婚姻方面,已经找到成家立业的目标;一个女人,婚姻对于她来说,就是找到了人生的归宿。因此,在世俗社会,一个男人,即使再贫困潦倒,生活毫无着落,也有娶妻的权利;而一个女人,只要到了婚嫁的年龄,就有权找个婆家,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到了成家的年龄,男人不成家,女人还守着父母,不肯出嫁,那是要受到社会的谴责。

然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不能不提到包办买卖婚姻,在那个漫长的封建时代,婚姻所遵循的,是家族的利益和社会的道德规范。一般人家,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媒婆就会上门做媒,媒婆为了玉成此婚,就靠着那张三寸不烂之舌,胡言乱语,装模作样算个八字,男方认为满意,就下了聘礼,选择所谓的黄道吉日,一顶轿子就把小女子抬进家门,拜了天地就成了人家人,就是夫妻了,连对方什么模样,高矮胖瘦都无从知道,更别说男女双方的兴趣、爱好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由于受到封建礼法的控制,讲究的是男尊女卑,那种包办的买卖婚姻,受害最深的是弱势女子。她们受到“三从四德”的影响,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山猪满山走”。社会强调她们要做“妇道人家”,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没有幸福可言,结局往往都很凄惨。

媒妁之言”剥夺了两情相悦美好姻缘的婚姻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更加完善,古代的婚姻礼制,从周代开始实行“六礼”。这“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种婚姻习俗,阻碍了人性的价值观的发展,始终无法作为青年男女接受的社会评判标准。与此同时,青年男女屡次向传统习俗挑战,尽管屡战屡败,也在所不惜。为了安抚内心的怨愤和不满,人们把美好的爱情转向虚拟的虚幻世界,在虚幻的世界里寻找抚慰心灵的处所。因此,像乐府民歌、唐代传奇、宋代不少婉约词、明清小说,都直接或间接地表现痴男怨女向往美满的爱情生活,在这些作品里,一方面,保持了渴望爱情,歌颂爱情的基调,但另一方面,作者创作的套数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演变,这种演变在于,封建礼教过于强大,现实中得不到的东西,就在虚幻中寻求,创作手法从现实主义转向浪漫主义。最典型的要数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作者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理想婚姻,就在妖狐鬼怪的迷乱世界里去寻找。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封建礼教的价值观对自由恋爱的价值观的围剿打压,而另一个侧面又反映出对不人道的封建婚姻制度的控诉和抨击。

(三)“门当户对”规范了青年男女婚姻

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千百年来,在婚姻问题上,集中反映出私有制经济基础下人身依附关系。婚姻的形式体现了“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他们为了家族自身的利益,不惜牺牲有情人的爱情,达到目的。封建婚姻的择偶标准是“门当户对”和“婚姻论财”。然而,主婚权操纵在父辈手中,婚姻的当事人没有任何选择的空间,他们只能听天由命,只有走进洞房,才能见到自己的新娘或新郎,满意与否都只能接受。阶级、等级和家庭地位的差别,给通婚带来了严格的限制。所谓“门当户对”就是这种限制的体现。可见,封建社会婚姻制度和一系列的伦理道德扼杀了年轻人的爱情

家族为了自身的利益,择偶的标准是很严格的。讲究的是“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古代婚姻强调门当户对,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西周时就禁止贵族跟贫民通婚,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门第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使门当户对作为封建婚姻中的一个基本要求,逐渐成为古代婚姻择偶的重要标准。从封建社会早期的“门当户对”制度演变到后来的“良贱不婚”,并且从“礼”和“法”的规范形式逐渐确定下来。

在《红楼梦》中,贾家在选择配偶时,崇尚的是门当户对,强调地位对等,讲究彼此的出身。彼此的门当户对是他们联姻的第一要素。至于个人的情感等因素,则被排除在这个范畴。如第一代的是贾史两家联姻,贾代善娶了史太君;第二代贾政娶了王夫人;第三代,贾王两家继续联姻,贾琏娶了王熙凤;贾薛两家的联姻,贾宝玉娶了薛宝钗。此外,像贾府的其他人,尽管未必与四大家族中的人结婚,但他们的婚姻都有来头,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如林黛玉的母亲贾敏嫁给了林如海,林如海家族本是望族,书香门第,他又是官宦子弟,前科探花,官至钦点盐政御史;贾珠的妻子李纨,是一个出身诗书官宦之家的大小姐。可见,门当户对在中国古代婚姻关系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和择偶标准。

封建家族往往以联姻的形式,维护自身的利益,结成攻守同一的政治联盟,往往“联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因此,我们看到,王夫人、薛姨妈他们一个劲地鼓吹金玉良姻,明里暗里促成宝玉和宝钗的婚事,其实目的很明显,就是通过这桩婚事,争夺贾府的控制权,把贾家、王家、薛家三股势力集结一身。可见,这桩婚姻符合门当户对,并且有着很鲜明的政治色彩。

当然,这种讲究门第对等的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只考虑家族利益,在客观上无法顾及当事人的个人情感需求,往往给当事人双方带来极大的痛苦,造成婚姻的不幸,如贾政和王夫人这对夫妻,从整部小说里,看不到他们有丝毫温馨的情爱;宝玉和宝钗结为夫妻,一个悬崖撒手,遁入空门;一个“金簪雪里埋”,在风雨飘摇中,守着活寡,度过悲凉的一生。

三、封建社会婚恋冲突的反思。

封建王朝为了维持它的统治,推出了一整套封建伦理道德体系,这就是所谓的“三纲五常”。“孝”作为封建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被奉为天经、地义、民行之本。每个家庭、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相处时,都受到了它的极大束缚。在提倡“以孝治天下”的封建社会,行孝就是要服从父母意愿。父母对儿女的终身大事都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利。如果落下对父母“不孝”的罪名,就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在社会上难有立足之地。

宋代大诗人陆游英姿勃发,才华出众,他和表妹唐婉两情相悦,爱意绵绵,两人诗书唱和,情投意合,婚后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陆母不喜欢这个儿媳妇,便令儿子休妻。陆游屈从于礼教,最终在休书上签上自己的大名。多年后,唐婉夫妇与陆游在绍兴沈园不期而遇。陆游感慨万千,激愤的情感如江河奔泻而来,在沈园粉墙题写《钗头凤》一阙,写出了自己和唐婉的不幸,被迫分离后,两人在精神上遭受到巨大的痛苦煎熬,宣泄了对造成这一婚姻悲剧的母亲怨恨之情,这首词便成了封建礼教爱情悲剧的千古绝唱。

面对封建礼教下的婚姻制度压制,多少人屈从于这个过于强大的封建礼教,他们挣扎着,残喘着,抗争着。然而,曹雪芹妙笔横生,大手笔塑造出了一个敢作敢为的烈女形象——司琪。在《红楼梦》第七十一回,有两个年轻人勇敢地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大胆挑战。这就是司琪和潘又安。他们俩相爱并偷偷结合,他们真心爱慕,发誓海枯石烂永不变心。为了使她母亲同意这桩婚事,不惜以死相协,可即便如此,她的母亲死活都不答应这桩婚事。刚烈的司琪绝望了,一头撞墙而死,潘又安料理了司琪的后事,也自杀随司琪去了。他们用年轻的生命,与压迫势力进行抗争,用大胆刚烈的爱情向世俗挑战。司琪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婚姻制度束缚人性的强烈控诉。

四、结语。

宝黛爱情走向毁灭是叛逆者的悲剧,宝钗婚姻走向成功是殉道者的悲剧。他们都是封建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婚姻制度的牺牲品。感谢伟大的曹雪芹,把历史的时空定格在大观园里,用点睛之笔,浓缩了几千年来青年男女的惨痛身世,勾勒出了一幅幅封建婚姻制度下的有婚无爱和有爱无婚的婚恋悲剧。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两百多年前那发聋振聩的呐喊,依然在长空里传响: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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