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套牢”角度看当代双边自由贸易浪潮的兴起

近年来,双边自由贸易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在全球各个地区掀起了高潮。

本文将企业理论中的“套牢”概念引入国际经济领域,发现惧于交易另一国的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被“套牢”的风险,是国际经济领域政府间经济合作的一个很重要的顾虑。

因此,双边自由贸易不仅能有效地解决交易国双方合作时对“套牢”的顾虑,而且是较之建立区域性经济联盟更好的一种方式。

一、对双边自由贸易浪潮的传统解释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展开,在双边、地区和多边这三个层次上以关税减免与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并行发展的国际经济合作组织日渐增多。

既加入多边经济合作组织,又积极参与地区或双边自由贸易谈判,成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方针和实践。

而近年来,由于WTO多边贸易谈判的破裂以及一些区域性大自由贸易区计划的受阻,双边自由贸易谈判更以一种新的姿态再度成为全球自由贸易的主角。

对于国际经济合作从多边贸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7期易谈判转向双边贸易谈判的这一重要现象,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做了大量研究,从各个角度都给出了一定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首先,双边自由贸易具有多边贸易体制无可比拟的优势和长处。

其表现:一是双边自由贸易能涉及更广泛的领域,其内容除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外,还可包括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多方面的合作关系。

二是双边自由贸易不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的局限。

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以及东南亚自由贸易区的经验,只有经济发展水平相近且同一区域内的国家间才能够开展区域内的自由贸易,但双边自由贸易则可超越这一局限。

三是从总体上看,双边自由贸易的目的是在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上,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推进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

绝大多数推行双边自由贸易国家和地区属于WTO成员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执行也要遵守WTO规则的基本要求,因而双边自由贸易与WTO多边贸易体制虽然存在一定的矛盾性但也同样存在巨大的兼容性。

其次,在新贸易保护主义和反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已启动的区域多边自由贸易区计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与此相反,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作为一种涵盖范围更广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渡形式,已有的双边贸易协定大多富有成效,它强烈的示范效应激发了更多国家重视此道。

第三,从政治利益上考虑,扩展区域间的合作,通过建立经济纽带来加强国与国之间的政治联系,有利于抢占地区经济霸权进而提高本国的安全和稳定,这一点在近年双边自由贸易明显落后于其他国家的美国、日本、中国和东盟国家的表现中尤为突出。

以上这些分析从不同的方面给出了较充分的解释,但均是从双边自由贸易“趋利”性的角度做出的分析。

事实上,双边自由贸易也是避免国家合作中可能产生的机会主义风险的一种很好的选择。

因此本文将试图从“避害”角度讨论双边贸易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国际政治经济领域中“套牢”的推广      在企业理论中,“套牢”问题是沿着下述情景展开的:假定(1)交易双方都是有限理性的,即交易双方均受信息传播的效率和接受信息的能力所限,在交易前不可能预知所有可能的情况。

其契约是不完全的,包揽无疑的缔约活动是不可能的。

(2)交易双方具有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即交易双方在契约不完全的条件下,总是试图通过不诚实或欺骗的方式来危害交易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

(3)不确定性,即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现在很难预测将来发生的情况。

(4)专用性资产,即资产具有专门的用途,一旦投资生成后就很难再重新配置使用,如果要迫使这些资产转移用途,就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在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假定下,由于一项专用性投资做出后,就会产生可占用的准租,因而交易的每一方都会试图利用专用性投资不能移作它用的事实,来侵占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从可能变为现实。

此时,由于投资的专用性而被迫接受不利条款的一方就被“套牢”了。

这样,由于“套牢”问题的存在,通过市场交易将不能形成有效的投资量,而这种关系专用性投资对交易双方的整体效益而言,却又是至关重要的。

在世界经济的研究中,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单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经济联盟,这些国家经济联盟面对的是日益全球化的市场。

正如微观市场层面中企业间的交易是普遍的一样,在国际关系领域,国家间的交易也是普遍存在的。

在多数国际关系理论著作中,无政府状态都被视作关于国际政治的基本假设。

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际社会没有任何秩序可言。

事实上,这种秩序即是国际社会中存在的一系列为各国所承认的共同的规则和理念,它也像完备的市场机制中的价格机制一样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决定着各国最恰当的政治经济活动。

在这一潜伏的秩序下,作为国际体系有序性的体现,国家权利的界定、行使与保障是可行的。

国家权利的存在,为国家权利的让渡提供了可能,而国家间相互依赖的深入发展,又使得国家权利的让度不可避免。

国家间的相互交往成为不以某个国家的意旨为转移的必然现象。

由于参与交往的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权利,想要实现正常的国际交往,国家之间必然需要相互让渡某些各自的权利

因此,在相互依赖的条件下,国家权利的相互让渡(交易的实质定位)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展开,国家间的交易更加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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