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港大中学学生遗失损坏图书赔偿办法】 港大imc

新区港大中学学生遗失损坏图书赔偿办法。

一、学生所借图书需加爱护,妥善保管,及时归还,如有损坏,视其情况赔款。

二、对故意损坏图书者,除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外,并处以35倍的罚款。

三、遗失图书,一般应照原价的23倍赔偿,对稀少书籍和畅销书籍,要按原价的35倍赔偿赔偿后的一周内,遗失图书已找回,可办退款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四、学生毕业、转学休学时,需把所借图书归还图书馆,否则不发毕业证书,不办转学休学、退学手续

五、冒名借书而导致图书无人归还者,一经查出严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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