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发改委社会评议反馈意见整改措施

收到《2012年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社会评议情况反馈函》后,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在主任办公会和委月度工作会上分别进行传达,各处室对照“社会评议机关及网上评议中群众对我委及市级机关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整改。机关党委根据学习、整改情况,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年xx市发改委作风与效能建设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1、委中层以上人员要经常性地赴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基层实情,切实解决问题困难;委领导要认真落实“三解三促”、“一帮一、献爱心”活动要求,努力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帮助群众渡过难关。

2、各处室每月5日前制订调研计划(含分管主任计划)上报,办公室统筹安排全委调研活动,能合并的合并,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过于集中,或短期内重复调研同一单位,减轻基层单位负担。

3、从严控制调研规模,委领导带队每次调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处室调研不超过2人。

4、从简安排调研活动,出行集体乘车,不得要求迎送,不得要求层层陪同到现场。调研活动不得贴挂欢迎标识,不得接受馈赠物品等。座谈会不摆放席卡、花草、香烟、水果。确需就餐的一律简餐,不得参加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二、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的次数、规模、会期、地点、经费,做到精简、务实、高效、节约。

6、本委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经批准的专项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工作协调会议要控制规模,不得通知无关人员参加。

7、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本委牵头召开会议应以市民中心会议室为主,不得在高档场所召开;不摆放花草,可不挂会标的不挂;会议一般不安排用餐,确需用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

8、未经批准,本委人员不得自行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9、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本委及设在本委各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不得向市(县)区、镇(街道)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文件,也不得要求其转发文件。

10、改进文风,提高文稿质量,做到简明扼要,杜绝套话空话;改进报送方式,能网上电子化报送的一律从网上报送,降低办公成本。

11、本委保留《发展与研究》、《重点工作专报》刊物,各项工作动态、工作情况报送均纳入其中,并严格控制发放范围、数量,各类材料不得重复报送

12、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除发布工作动态、宣传政策法规、反映工作成果等内容外,不发布一般性的活动动态和图片信息,减少会议信息发布,不得发布突出委领导的图片新闻。

三、进一步规范出差接待活动

13、严格落实出差规定,本委人员出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住宿标准和交通方式(活动组织方指定的除外),不得自行提高标准;同一事项出差从严控制人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差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不得公款安排赴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14、规范对内公务接待活动,从严控制接待标准,严格落实经费预算制度,严禁超标准、超预算接待。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领导来锡考察调研严格按职级安排接待规格,从简安排接待形式;上级交办的各类活动的组织,事前要认真制订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内容和开支。兄弟城市对口部门来锡交流,住宿、交通费用自理,只安排一次陪餐,不安排赴景点旅游。本委接待用餐原则上均安排在食堂。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15、积极开展“两型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严格执行落实“两型机关”建设的各项要求。

16、节约各类行政开支,继续推行网上办公、电子政务等现代办公方式,继续实行双面用纸等各项制度,落实空调温度设置、电器和照明使用等节电要求,切实降低办公成本。

17、优化公共场所、办公室内部的环境布置,做到美观、简洁、整齐、卫生,不用公款摆放绿色树木、时令花草等装饰性植物和物品,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开支。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18、全委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以实际行动落实各项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各委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建设要求。

19、处室人员要切实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处长每个季度向委监察室上报处室人员执行情况。委监察室要把改进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日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审核各类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委财金处要严格经费报支管理,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核、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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