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野猪保护法规因地制宜

野猪保护法因地制宜

最近几年,野猪危害庄稼、危及人身安全的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生活了。  四川泸州古蔺县观文镇等近20个乡镇,从去年7月起人猪大战再次暴发,农民纷纷在自家玉米地里搭起了窝棚,白天干活,晚上彻夜守护,每隔1小时就在自己的玉米地里巡视一遍,稍有疏忽,几亩玉米就被野猪彻底破坏。现在野猪已经根本不怕人了,鞭炮、土狗、草人、铁丝网、铁夹、锣鼓铁盆等能想的办法几乎已经想尽,都起不到驱赶野猪的作用,赶走一波又来一波,野猪所到之处,玉米地一片狼藉,眼看到手的粮食一夜之内化为乌有,村民欲哭无泪,心力憔悴。不少村民气愤不已,表示明年放弃种粮,外出打工。  对于争议不休的野猪捕杀政策、一筹莫展的法律制约困境,本人从畜牧兽医专业人士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1.重新考虑野猪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中的地位 2000年,国家林业局正式将野猪列入二级保护动物名录。2000年是一个分水岭,此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后野猪种群开始快速增加,在一些地区几成泛滥成灾之势。

作文 /zuowen/   野猪是一种异常彪悍、凶猛的动物,成年公猪体重可达200~250千克,力大无穷,在本地就有头猪二熊三老虎,受伤的野猪猛过虎的说法。在本地,野猪没有天敌,不可能靠天敌控制。一头母猪一年可产两胎,一胎5~10头,按最低数量每年增加10头计算,每个地方的野猪总数每年就可增加5倍以上的总量。任何数字当以翻倍(每次1倍)的速度增加时,即使是每年5倍的增长而又无制衡力量时,最终会成为一个天文数字。这也是为什么只要5~6年时间,原来野猪不多的地方野猪猛然就多到几万头、十几万头的惊人数量。很多当地农民、猎户都感到不可思议。  野猪是对庄稼破坏性极强的动物,主要是野猪有拱土的习惯,又爱撒欢、打滚,并且食性很杂,任何庄稼都可能成为采食和破坏的对象,一头野猪一夜可造成数亩庄稼绝收。过度保护,会给农业生产和当地生态带来较严重后果。  2.允许野猪成灾区动用特殊手段猎杀野猪 原始工具捕杀野猪效果非常有限,并且民间猎枪已经被严管、收尽的情况下,猎人队伍已经所剩无几。从近几年各地审批捕杀的500~1000头指标的执行情况来看,没有一个地方能完成超过1/3,相当部分地区根本就没杀几头。主要原因是没有猎杀工具和猎杀专业队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 枪支捕猎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禁止使用军用武器、炸药进行捕猎。如果不修订一些野猪猎杀的禁枪令,野猪严重泛滥区祸患难以控制。先行的一些偏执和极端的动物保护思维,是荒唐和有害的。希望决策者多到实地调研,多设身处地为受害区域的村民着想。

毕业论文   本人认为,在一些地区野猪成为大害之际,针对一些地区的实际情况,修订相关法规、制定专门的政策来解决这一祸患已成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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