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由学年制向学分制转变中产生的问题研究
摘要:学分制肇始于德国,发展到今天,已经广泛应用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大学教育当中。
我国也是较早开始实行学分制的国家之一。
但是由于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学分制在我国的发展目前尚不完善。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学分制 弹性学制 选课制 学分制是目前我国高校教育中大力推行的教学制度。
进行学分制教学能够有效地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通过选课制度,让学生能够在知识面的选择上有更加广泛的自由。
对于自己感兴趣的学科领域,能够进行更加深入的钻研。
但是目前我国的学分制在实践中也存在着种种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探寻更加适合中国国情的学分制。
一、学分制的产生和历史沿革 学分制最早出现于德国,美国引进了这一制度并将其发展完备。
18至19世纪,德国是推崇学术自由的国家。
在这个阶段,由于新兴学科的迅猛发展,学生难以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有的专业课程。
针对这种状况,教育家威廉?冯?洪堡提出了选课制,即现有选课制度的萌芽。
选课制度的萌芽被美国的留德学者发扬于哈佛大学,19世纪中叶,从哈佛大学允许高年级学生对于课程进行一定比例的选修开始,到必修课只剩下区区三门,再到20世纪初推行的“集中与分配制”,学分制在美国经历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实践,最终发展成为现有的具有丰富内涵和外延的完善的制度体系。
现在,学分制已经广泛应用于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高校教育当中。
在汉城国立大学,本科生的教学全部采用学分制,学生在修满规定的最低140个学分后允许提前毕业。
但是学校同时也在专业课的选修上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并规定学生每学期不得选修超过19个学分的课程。
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大学等学校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大约在124左右,但是学生每学年的最高学分为50,并不允许学生提前毕业。
我国也是实行学分制较早的国家。
学分制在我国的实践始于清朝末年。
洋务派在创办京师大学堂时,《奏定学堂章程》中明确规定,大学的课程分为主修、辅修、选修三种。
蔡元培先生担任北大校长期间,改年级制为选科制,并详细规定了必修和选修的科目。
新中国成立之初,有一段短暂的时光,学校全面废除了学分制,改为学年制。
1979年恢复高考之后,教育部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实行学分制”。
1999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中明文规定,高校的学制为学分制和弹性学年制。
二、学分制的定义及其优势 所谓学分制,指的是将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的手段,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条件的一种手段。
而学分,则是衡量某一教学过程(通常是某一门具体的课程)在学生完成学位的过程中所做贡献的手段。
在德国,一个学分相当于十六个标准课时或三十二个实验课时。
我国对于学分的计算也遵循了这个标准。
将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程度的一种计量单位,能够有效考验学生对于专业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实现对大学教学过程的量化评分考核。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学习进度能够通过简单的数字进行直观的反映。
学分的完成通常分为选修课和必修课,这也就是学分制当中十分重要的选课制。
学生在修习学分的过程中,既有必要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完成本专业规定的专业课学分,又能够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对相关方向的科目进行选修。
这样的方式能够很好地刺激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校培养的学生,不应该只是掌握了必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两脚书橱”,而应该从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和整体素养的角度出发,培养全方位、高能力的科研型人才。
如果说,学校制度的产生,改变了多年以来“师傅带徒弟”的效率低下的教学模式,那么,导师制的存在,则有效避免了学校制当中“眉毛胡子一把抓”,将不同层次、不同特长的学生按照统一模式培养的僵化教育体制。
打破班级与年纪的局限,在高校教学的过程中施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导师制度,有利于导师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因材施教;同时也能够让那些学有余力的孩子在学科内有着更广阔的探索空间。
除了核心的选课制和导师制,学分制的内容还包括弹性学年制、免修与重修等制度。
这些制度也是学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制度构成了完整的学分制,让学生在大学的学习生涯当中有着更高的自主性,能够很好地按照学生的能力对学生进行培养,也能够有效开发每一位学生自主学习、合理安排自身学习时间和研究方向的能力。
三、我国实行学分制的现状 (一)历史沿革 学分制的发展在我国经历了曲折的道路。
在现代大学萌芽阶段,我国的大学实行的就是学分制。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当时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教学资源匮乏的现状,学习苏联的经验,废除学分制,改学分制为学年制。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学分制的施行并不具备其应有的物质和人力基础。
集中授课的学年制能够更好地集中有限的资源,进行紧缺人才的培养。
1979年,中国恢复高考制度,停滞已久的高等教育迎来了第二次复苏。
从1978年教育部发表《关于高等理工科教学工作若干问题意见》开始,中国教育界就开始了对于恢复学分制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从1994年至今,中国的学分制实践走上了一条各高校逐步推广、制度内容逐步分化的过程。
每所高校都在改革实践学分制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最适应于本学校的具体制度。
到世纪之交,学分制与弹性学年制已经成为教育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与教学实践脱轨 1999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中规定,中国高校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但是在具体的教育实践当中,很多高校并没有针对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的一套规章制度。
而毕业证书的发放也与弹性学制完全脱轨,部分优秀的学生在提前修满了学分之后,并不能提前获得毕业证书,而只能留校继续进行高等课程的学习。
这样的现状使得弹性学制只能停留在纸面上,在实践中几乎不具备可操作性。
2.选修课形式大于内涵 我国高校的学分制实行的是“选修+必修”的模式。
每个学期初,除了必修的专业课之外,学生都面临“选什么课”的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的困扰,这就使得选修课的开设不足,或是选修课的内容过深或过浅,学期初的选课过程,被学生们戏称为“选课大战”。
热门的课程大家都扎堆选报,而部分专业性较强、学习难度较大的课程则选者寥寥,门可罗雀。
学生在选修的过程中,注重的不是自身的兴趣和完善学科知识体系的需要,而是一味关注学习的难易程度。
而学校对于选修课的评判标准往往是从学生的选修积极性来评判的。
这就使得很多选修课老师更多地注重自己讲课的方式,如何更多地吸引学生的目光,而忽视了对于授课内容的推敲。
在结业考核的过程中,往往也会降低难度,保证绝大部分学生都能够通过,而忽视对于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考核。
3.教学管理手段制约弹性学制的发展 目前,我国高校对于大学生的管理制度仍然是以“班”为单位进行的。
不同学生选修的课程不同,毕业的年限不同,必然使得当前的管理制度出现极大的混乱。
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是必需的,不能放任自流。
但是,中国现有的教学管理模式一日不进行变革,学分制的施行就一日仍虚悬空中,无法落到实处。
四、对于学分制施行的几点设想 (一)根据学生实际要求施行弹性学制 有的学生希望用1~1.5年尽快完成理论课的学习,后面另一半时间做实践性操作实习实验或投奔社会进行实地实习、创业,有的学生希望在校一年以后,出去游学等等,带着问题回来再完成相应学分,而有的学生希望按部就班。
每个学生在选择完成学业的方式时,都会充分地考虑自身需求,高校的教学有必要适应学生的这种需求。
在这个范围内,一定的提前或者延后都可以被接受。
学校应根据社会大方向进行教学改革,教学计划也要进行重大调整,有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通识限选课、自主选修课、辅修课程等等,在规定范围内修满相应专业学分和其他学分即可。
学校就是一个小社会,学生在学会学习的同时,也要学会与人相处,多方面能力得到提升等等,所以学制年限太短也不妥,可借鉴国外大学开放式的教育方式。
(二)严格选修课的质量监控体系 目前高校对于选修课的要求重量而不重质。
在办学过程中一味强调开设选修课的数量和科目,而很少去重视选修课的质量,将学生的接受程度作为评判选修课的唯一标准,而很少重视课程的内涵。
这种盲目建设只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无益于学分制的进一步发展。
针对这种现状,高校应该对选修课的开设进行严格的考核,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这种评价体系不能一味依托于学生评价,还应该在校内组成专家听课团队,在每一门选修课开设之前进行试讲和评价。
每一门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和考核手段都应该通过相应的审查有能开设。
五、结束语 实行学分制,是我国高校在未来的教学实践中的重要方向和目标。
高校要不断在实践中探寻适合自身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学分制,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更多更快更好地培养高科技人才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 薛文治.对高等学校由学年制到学分制转变的思考[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1(3). [2] 蒋学华.高校推行学分制改革探析[J].临沂大学学报,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