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委组织部“四三二一”工作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有关精神,长治市委组织部创新建立“四三二一”工作机制,即畅通四个渠道、做实三项核查、强化两项分析、精准研判处理,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诬告陷害干部澄清正名。

畅通四个渠道。

持续优化升级“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个举报渠道,通过开展“12380”举报平台宣传周、编印操作手册、托管平台服务器、铺设举报专线等措施,全面提升“12380”举报平台的社会关注度和科学化运行水平,为倡导实名举报,震慑诬告陷害,充分发挥“12380”举报平台正向激励作用奠定了基础。

做实三项核查。

一是核线索。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初步了解反映问题是否真实存在;。

二是核证据。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核实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收集问题线索的有关证据;。

三是核业绩民意。对受反映干部本人的工作实绩、干部职工评价及社会反响进行全面了解掌握,既辨是非对错,也识贤能庸劣,同步发挥组织部门“知人识人”作用。

强化两项分析

一是强化容错纠错分析。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关于合理容错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容纠并举,划清容错底线,对被举报人是否符合容错纠错的情形和条件进行分析;。

二是强化诬告陷害分析。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查处诬告陷害市委整治“三股歪风”的有关精神,正确把握诬告要件,注重区分诬告陷害与误告错告,对举报人是否存在诬告陷害、打击报复、发泄私愤等情形进行分析

精准研判处理。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惩教结合、审慎从严的原则,既要撑腰鼓劲,为敢担当干部担当,为受到诬告陷害干部正名;也要惩前毖后,对乱作为的干部惩处,对有诬告陷害行为的举报人追责。(来源|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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