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十八届四中全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

学校: 中原工学院 院系: 机电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十八届四中全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胜利闭幕。经过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表决,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全会决定鲜明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13亿中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 为子孙万代计 为长远发展谋——确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法治国问题,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法治国、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决心。走过近代百年的屈辱,经过新中国65年发愤图强的奋斗,迎来民族复兴的曙光。今日中国,已经行进至实现现代化关键一跃的历史节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如何回应时代提出的课题?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站在历史和未来的交汇处,肩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推进法治国进行着深邃思考——距离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仅有短短6年时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近代以后,中国一些仁人志士对厉行法治进行过多次探索。然而,从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戊戌变法失败,到孙中山领导下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被废除——法治未曾在中国得到践行。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基础,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走上了探索实行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历史一再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未来提出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法治国是关系党执政兴国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一语中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己任,统筹谋划、积极推进。这是科学系统的布局。? 智慧的凝聚民主的彰显——全会决定起草工作始终在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共同意志出台一份立足我国法治实际、把准时代脉搏、适应事业发展要求、符合广大人民意愿、引领法治前行的好文件,是全会能够顺利召开、全面推进法治国能够迈出实质步伐的关键。从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251个日日夜夜,习近平总书记为文件起草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对文件起草组上报的每一稿都认真审阅。其间,总书记先后3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2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全会决定起草提出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意见。全面推进法治国是系统工程,必须整体考虑、统筹谋划。在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全面推进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剖析了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文件起草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就全面推进法治国提出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奋斗目标,明确战略重点、主要任务、重大举措,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根本指引”。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全会决定起草工作指明了方向。?清晰的蓝图有力的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旗帜鲜明回答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廓清了前进道路上的思想迷雾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开创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路错了,提什么要求和举措都没有意义。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党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中国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明确回答:新中国成立65年,改革开放36年,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归结起来就是一条——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这是一条既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又借鉴国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正确之路,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犹如一条红线,贯穿全面推进法治国的总目标、总任务、总布局,使全会决定三大板块、七个部分形成有机整体。围绕红线,全会决定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明了全面推进法治国的根本路径,澄清了社会上一些长期存在的模糊认识。全面推进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愈发清晰——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闸门,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高举全面推进法治国的旗帜,两次全会、两大主题、两份决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总体战略在时间轴上顺序展开,在逻辑层面环环相扣,形成了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蓝图的姊妹篇。对于行进在现代化之路上的中国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对于掌舵民族复兴航船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强调,全面推进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必须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落实。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如果说17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航程,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国,则是在这条道路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必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制度框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今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可说前所未有。快速发展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定纷止争,促进公平正义?改革深水区,面对多样实践探索如何划定边界,掌握改革航向?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变思想观念如何调和鼎鼐,凝聚广泛共识?越是在关键时刻,越需要发挥法治的作用,让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全面推进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要走好“中国道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以法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会决定,就需要把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放在这样的高度来理解。这次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历史性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法治中国的宏图正在徐徐展开。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落实好全会的重要精神和全面部署,才能沿着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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