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员调动做好交接工作办法

公司关于人员调动做好交接工作的暂行办法。

为了确保公司的日常工作,不因公司员工调动而受到影响,交接工作能趋向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公司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和重要职责岗位员工调动,一定要履行好交接工作的各种手续

二、部门经理提出调动工作时,必须有接替的人选。交接工作时,公司的主管领导为交接工作监交人;部门主管人员的调动,本部门的经理作为工作监交人。

三、各部门员工调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公司原则上要求,属于从事管理类的、所在重要职责岗位的员工,也应按主管人员的调动程序办理。一般从事事务性岗位的员工交接工作时可按简易化程序办理

四、交接工作清单所列的主要内容:

1、工作岗位的描述;。

2、工作的具体内容;。

3、目前急需待办的工作;。

4、近期需要跟踪的工作;。

5、交接工作后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6、历史遗留的问题;。

7、重要的文挡资料目录;。

8、计算机的相关软件;。

9、计算机存储用具,如软盘,活动硬盘和刻录的光盘等;。

五、交接人、接收人和监交人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交接清单一式两份。

六、交接工作的重点是确保公司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和已签定的重要对外合同,不因人员的流动,发生丢失缺档的现象。

七、会计人员的流动,除按上述的原则办理有关交接工作手续外,还应按照《会计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八、按照先交接工作,后办理"人员调动转单"的原则,对未完成交接工作手续的,无论是一般员工,还是部门经理,一律暂缓办理调动手续

九、本办法由总办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司领导签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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