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科院刘长秋副研究员应邀到泸州医学院讲学

2014年5月16日晚,在泸州医学院城北学术报告厅,上海社科院刘长秋副研究员应邀为泸州医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生命法学,是什么?为什么?”的学术讲座

此次讲座泸州医学院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司法鉴定中心和法学院共同主办,由法学医事法学研究会的同学具体承办。

毕业论文网   本次讲座由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医学与法学》编辑部主编、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主持,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医学与法学》刊副主编、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石俊华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副院长罗刚副教授致辞,讲座持续两个多小时。

刘长秋副研究员讲座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一是生命法学的降生及其含义;二是生命法学的学科名称之争;三是从医事法学生命法学生命法学何以必要;四是生命法学不是生命法。

关于医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领域的学科名称迄今还存在“医事法学”“生命法学”“卫生法学”三种名称之争,在学界并未达成一致。

其中以泸州医学院学者为代表称之为“医事法学”,以上海社科院等学者为代表称之为“生命法学”,以清华大学为代表的相关学者又称为“卫生法学”。

关于“医事法学”与“生命法学名称之争也在讲座现场引进了热烈的讨论。

刘长秋副研究员与现场的师生就医事法学生命法学学科名称之争以及医事法学生命法学卫生法学三者之间的关系等,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

不同学术观点的碰撞与交流,使得本次讲座格外地生动、活泼,大家感到受益匪浅。

(本刊编辑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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