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设置规定 职业学院实训室建设

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设置规定。

、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人才要做我院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进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整体效益提高办学效益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我院实际特制定规定。

二、规定所涉及实验实训室是指隶属学院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实训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生产试验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心或实训基地。

三、学院实验实训室教学主(以下简称实验实训室)、产学研结合主(以下简称工作室)、公共三类实行院、系二级管理体制。

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室设置、调整和撤销必须学院正式批准

依托学院国、部门或地区实验实训室设置、调整、撤销还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实验实训室设置必须适应我院高职人才培养要应以专业建设和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先导、以实验实训室涵建设核心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要具有超前识发挥身特色实现实验实训室由单性、封闭性、重复性、分散性、而全模式向综合性、开放式、共享型、多功能、高效益模式变。

五、实验实训室设置原则。

、根据各专业对实践教学设置实验实训室

新建专业实验实训课程应先相近实验实训室开展实践教学具备定条件报学院批准再独立设置

工作室设置应具备定基础、稳定科研任、良发展前景和有影响力合作企业。

不具备设置条件工作室应就近并入相关实验实训室

3、公共实验实训室般只设置专业共享、由校级实验实训心管理。

、鼓励跨系、跨专业设置实验实训室

5、鼓励跨系、跨专业设置教学与科研体综合性实验室。

6、鼓励建设融教、学、做体理实体化教室。

7、依托学院国、部门、地区实验实训室及工程研究心、研究所可作正式建制实验实训室

8、正式建制实验实训室可根据部管理工作要教学系提出申请报学院批准设立若干分实验实训室

六、实验设置基条件。

、有稳定专业发展方向和饱满实验实训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任。

、公共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6800人数。

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室尽可能根据课程模块要设立般每学年应承担3门以上实验实训课程有条件系可根据实验实训室具体情况承接培训任其工作量按实际情况计算。

3、工作室产、学、研方面应具有明确、稳定方向承担产品设计或制作实验实训教学科研项目研究等工作。

、具有定数量和水平专职工作人员。

应有由定数量较高职称教师参与、专职教师占定比例实验实训师队伍。

专职实验技术人员般应具有专业或相近专业科以上学历。

5、具有足够数量、配套齐全用仪器设备日常运行费有保障。

6、具有合和满足实验实训实验实训用房、设施、环境条件三废(废气、废液、废渣)排放、水电及安全防火要合环保要。

7、具有明确管理体制以及部管理制。

七、实验实训室设置程序。

实验实训室设置由各系充分论证基础上系研究提出申请。

、公共实验实训室由由教处会实验实训心、财产处等有关部门审核和组织论证。

3、审核论证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批准学院发正式公布确认实验建制

实验实训室设置申请、复核原则上每年进行次。

八、正式建制实验实训室因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实验实训室任不饱满或不具备实验实训室基条件不合实验实训室设置要有关系应及提出合并调整与撤消方案按实验实训室设置程序申报主管院领导批准由学校发予以公布。

九、正式建制实验实训室方有格学院实验室各项管理工作单列户头提出实验实训室费、人员、产、信息等申请。

非正式建制实验实训室及各分室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不单列户头不得独立对外称呼和办理有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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