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专冢称:降低食盐碘含量并不意味碘过量] 加碘食盐中的碘是指

卫生部7月26日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降低我国食盐含量的上限值,同时全国也将不再统一碘盐浓度。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调整?这是否意味此前我国补碘过量?我国食盐含量标准进行过几次调整?针对这些疑问,标准的主要研制人、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27日接受了记者专访,详解这次标准的主要内容。

降低碘含量并不意味碘过量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食盐含量将由20—60毫克/千克,调整为20~30毫克/千克。

“这是一次很正常的微调,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味着我国人群补碘过量

陈祖培说。

此前有报道提出,食盐补碘可能导致我国沿海地区人群营养过量

对此,陈祖培介绍说,卫生部专门就此发布了《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报告表明:从人群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方面评价,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沿海地区也不例外、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居民的碘摄入过量我国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普通人群营养水平适宜标准为,尿碘中位数在100—200微克/升之间,孕妇人群的碘营养不足标准为小于150微克/升。

2009年我国沿海地区调查显示,上海、辽宁、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成人、乳母和儿童的尿碘中位数都在100——250微克/升之间,碘营养状况总体上是适宜和安全的,但尿碘水平偏低个体比例较高,尤其是孕妇,尿碘水平低于150微克/升的人群比例为46%。

陈祖培说,人体碘营养63%来自食盐,来自食物的很少,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海产品都含碘高,所以沿海地区人群不一定碘摄入就多。

含量有下调余地但不宜大调      在碘缺乏病防治取得重大成绩、人群营养处于可接受水平的情况下,为何要对食盐含碘量进行调整?陈祖培说,这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尿碘水平的数据。

2005年全国碘营养监测结果为:儿童尿碘水平为246微克/升。

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5个省份处于过量水平,大于300微克/升;16个省份处于大于适宜水平,为200 300微克/升;处于适宜水平的仅9个省份。

“这些数据表明,我国食盐中碘含量有下调余地,但不宜大幅度下调,而是小幅度下调。

陈祖培说,5个省尿碘水平只是略微偏高,均没有超过350微克/升,对人体健康并无影响,精细的微调是为了更多地区人群的碘营养接近理想的适宜水平,而大幅度调整则可能给碘缺乏病留下隐患。

资料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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