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何兴华图分类63 献标识 编67 5(00) 3 0摘 要 随着“三项改革”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身面临改革任繁重、职能优化调整、体制机制战略性调整、人员力量更替等形势和任给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带很多新情况和新挑战。

如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基层亟待难题。

总结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实践验基础上浅显分析基层案件审理工作问题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 国企 基层 案件审理问题 对策案件审理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水平窗口。

新期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赋予案件审理工作新使命和任也提出了更高要。

但随着“三项改革”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很多体制机制、人才队伍、职能调整等方面问题这些问题基层带放效应给案件审理工作带很多困难和挑战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研究。

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可能存主要问题()案件审理工作“流形式”有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对党纪政纪条规适用主体、适用情节不能准确把握引用条规不具有针对性只从面理条款思以致定性量纪出现偏差;有审理人员业能力差对待审理工作往往履行程序、走场定程上影响了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基层审理人员孤证定案认定错误事实只有被调人口头交代无其他证据或无法证就直接予以量纪。

(二)格式及归档不够规有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撰写审理格式不够规如违纪人员基情况反映不全、案情不够清晰、错误事实描述简单等;有基层能及按照要对审结案件进行归档案卷装订不规、目录排序不合理、要素填写不全面、装订不统等问题有发生。

还有基层审理案卷关键材缺失缺少纪委会或级党委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或记录等;案件审理没有做到样样具备体现不出按照权限审签和报批程序手续。

(三)审理质量和限得不到保障实践工作基层存忽视审理作用惯性思维认审理工作就是“走程序”“补手续”。

案件审程往往占用较长耗费精力较多认审细致到位移交审理“快立、快、快审、快结”等要下认审理工作可有可无重审轻审理、随挤占和压缩审理、审不分、审先定等层出不穷审理限得不到保障导致案件出现质量问题

(四)处分定执行“打白条”或续程序不闭环案件审理依纪做出处分定有基层处分定执行落实不及、不准确或不到位有将处分定打入“冷宫”不宣布、不入档;有基层作出處分定仍然给被处分人员享受等待遇或变相职晋升;有处分定能按照规定扣罚相应工待遇。

基层仅就案件审理工作“审了”能对违规违纪发生深层次原因、验教训和警示教育等进行分析研究综合效应发挥不到位

二、原因分析()“把手”不重视审理工作基层案件审理程存些突出问题多是因“把手”对审理工作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不够、组织领导不力。

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把手”既领导审工作又领导审理工作认审调程对案件事实、定性、量纪等方面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要已得到“把手”审核确认审理工作只是走场走走形式而已没必要再次审核导致审理工作得不到重视。

(二)责任没有层层落实到位责任制是案件审理工作“牛鼻子”有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能正确树立责任识对“应发现重质量问题而发现是失职应实事是而如实反映是渎职”没有足够认识更没有将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事项、具体环节、具体人员参与审理人员思想松懈对案件审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等问题“视而不见”终影响案件办质量。

(三)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相对不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前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定编较少且因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强有专业基础人员较稀缺所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相对不足。

改革部分岗位增加了编制很部分非专业人员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较短人员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短期难以保证案件审理工作连续性。

案件数量急增或任繁重、保证快快办快结情况下特别是遇到案情较复杂要各专业人员组成专案组进行执纪审情况下出现“有了办案件人员就少了审理人员”尴尬局面。

(四)缺乏实践锻炼验搞基层审理工作首先应有执纪审验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基层收到信访举报或发现问题线较少违纪立案案件或者案要案“十年遇”审理人员对实际工作接触甚少且因手段有限对严重违规违纪案件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办案机会很少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基流程环节、限规定能熟练掌握导致审理精准不高。

三、对策及建议()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领导案件审理是“把手工程”。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工作考核检促使基层纪检监察“把手”从政治和全局高认识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重要义切实将案件审理工作放心上、抓手里严格落实案件审理责任制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组织领导。

建议建立科学规案件质量考评标准细化考核评分标准将案件质量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并作年终考核、评优评先重要依据通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审理工作规化水平。

(二)切实保障案件审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深刻认识审理限与案件质量辩证关系采取严格履行审理程序、提前介入审理、与审审理部门沟通协调等切实有效措施按程序及将案件移送审理保障案件审理限。

建议严格把握提前介入审理机和条件对不合条件不得提前介入审理避免早介入导致“审不分”等问题;合规定条件案件承办部门应当正式移送审理0日前向审理部门提出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三)做实做细案件“半”各级案件审理部门应善做案件“半”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成效。

应实行案件审理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处分定送达、宣布、执行、反馈各环节无缝对接、刚性落地。

正确对待处分定执行和宣布重要义处分定执行既应确保纪律处分定执行到位并做宣布工作形成震慑实现“不敢腐”惩戒功能;又应重深挖违纪违法原因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现“不能腐”制纠错功能;还应重对受处分人思想教育实现“不想腐”教化功能。

(四)关审理重容审理工作应坚持从政治上把握问题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是腐败等问题列入执纪审理重性质认定、处分档次、条款适用等方面从严把握。

审理报告、处分定等审理应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审理重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反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列表述并处理到位推动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取得良效。

面对案件审理工作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应当以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研究善抓住主要矛盾深入剖析型案例及提出对策建议领导策提供参考。

(五)重队伍培养教育案件审理工作政策性、业性很强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契机觉对标对表选择精兵强将充实到审理队伍。

配备审理人员重选配有实战验、有专业水平、能力素质较高工作人员应考虑到审理人员稳定性备干部队伍呈阶梯状结构打造支能适应新形势新要专业化队伍。

应进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系建设加强精准指导与对口扶。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从审理工作般程序、型案例分析、公制作、与被处分审理谈话、案件归档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通举办业培训班、验交流会、型案例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交流与探讨多措并举提升纪检监察人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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