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治安管理规定(7)

花园小区治安管理规定(七)。

一、为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居家安全物业管理公司协助公安机关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各业主使用人) 有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义务。

二、在小区入口设置24小时值守或巡逻保安人员,对进入小区人员进行查询。各位业主使用人)凭业主卡进入小区,其雇用的装修工人凭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出入证”进入本小区。施工装修公司对其下属员工的行为负全责,应教导其员工严格遵守小区的各种制度,以维护小区居住的安全和环境整洁。若装修工人发生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违规人员的“出入证”并将其逐出小区,造成损失的,还可扣除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作为赔偿。

三、访客或其相关人士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保安处登记并通过联系,景业主使用人)确定方可进入小区

四、小区内设置24小时巡逻保安人员,防范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发生,并处理应急事件。

五、小区内严禁任何机构或人士(包括各位业主使用人)进行上门推销活动、散发宣传品,若发现可疑人士或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保安人员物业管理公司

六、任何人搬运家具、大件物品出入小区,须由业主使用人)提前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放行手续。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行。此举旨在防止小区业主财务的被盗,保障业主的自身利益,请自觉支持和维护

特别指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之保安服务为预防性措施,不含人身及财产保险(保证)和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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