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担杆水道定线制修订后航标设置研究的必要性

关于船舶定线制的一般规定是根据SOLAS公约第V/8条制定的。

船舶定线制的目的是增进船舶汇聚区域和交通密集区,或因水域空间有限、存在航行障碍物、水深有限、气象条件不宜等而使船舶的活动自由受到限制后的航行安全。

船舶定线制还可以用于防止或者减少由于船舶在敏感区域或其附近发生碰撞、搁浅等事故而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或者其他损害的危险。

国际海事组织(IMO)是建立、通过和修改船舶定线制的唯一国际机构。

在决定是否通过或修改某一分道通航制时,IMO将考虑以下航海保障措施:  一是,所设置的航标是否能使船舶在该水域航行时,按照经过修正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10条的规定,得到足够精确的船位。

二是该区域的海道测量状况是否已经充分(最低标准将用于海道测量,以证明在建议的或经修正的分道通航制或深水航路或其他定线制措施的通航分道中的海图水深精确度)。

本文将结合担杆水道定线制修改原因及现有航海保障措施现状,探讨配套设置航标的必要性。

1.担杆水道船舶定线制修改原因,及修订后评估  2004年6月1日,原交通部颁布实施《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试行)》和《珠江口水域船舶报告制(试行)》。

珠江口定线制由担杆水道定线制和大濠水道定线制组成。

其中,担杆水道定线制由2段分道通航区和2个警戒区组成,并与香港东博寮(East Lamma)水道分道通航制相连接。

担杆水道定线制的设立为保障该水域船舶航行安全和防污染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航经该水域船舶密度增加,此区域也发生过几起重大事故。

经研究分析,香港东博水道出口的南下船舶航行方向不确定性是最重要的原因。

根据《航路指南》中对担杆水道定线航行要领的介绍,在担杆水道中东行的船舶进入第二警戒区时,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类船舶:①从东博水道南向出口的船舶;②从东南进入东博水道船舶;③从担杆水道西行进去东博水道船舶;④担杆水道东行进去东博水道船舶

船舶担杆水道中通过第二警戒区东行时,会存在较大的航行风险。

担杆水道是东部航线的主要通道,该水域遍布岛屿和锚地,通行船舶种类繁多,船舶交通流密集, 再加上来往于香港、深圳、广州、珠海等地的交通流纵横交错,航路复杂,往来的船舶多在此转向、交汇, 船舶航行安全面临很大威胁,故在此航行船舶,进入第二警戒区时,应特别注意瞭望,警惕从东博水道进出的船舶

定线制实施以来,船舶事故率有所降低,但随着在该水域通行船舶吨位、航速提高,碰撞风险依然明显。

2010年5月21日,集装箱船首领轮从深圳赤湾港经香港驶往墨西哥途中,在担杆水道定线第二警戒区与常发口轮发生碰撞,造成船舶受损和1个集装箱落水的事故;2012年4月7日,PAPHOS轮在担杆水道第二警戒区向右偏转转向后,左舷船首与中海高速轮左舷尾部发生碰撞,导致两船船壳严重损坏。

两起事故都是发生在能见度良好,海况不高的良好航行条件下。

分析事故原因,主要是香港东博水道出口南北航向进出的船舶航向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担杆水道航行船舶与之在第二警戒区发生较多的交汇时的避让,是该水域碰撞事故多发的环境因素。

2015年7月1日实施的 《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对担杆水道分道通航制进行了调整,一是通航分道南移,减少与香港水域的重叠,二是在第二警戒区设置推荐的船舶交通流方向,减少交通流会遇,方便船舶避让。

经2015年修订后,担杆水道分道通航制整体南移,不与香港水域重叠;拓展了通航分道的宽度和长度,微调了船舶主流向,将第一、二通航分道的宽度由原来的0.5海里增加到0.6海里,长度增加约1海里,并推荐交通流方向。

修订后的担杆水道定线制由第一分隔带、第二分隔带、第一通航分道、第二通航分道、沿岸通航带、第一警戒区、第二警戒区组成,其中分隔带宽度为0.5海里,分隔带两侧各0.6海里的水域通航分道。

第一分隔带长约4.5海里,第二分隔带长约5海里;北侧分道定为西行通航分道,船舶主航向为273(真方向);南侧分道定为东行通航分道,船舶主航向为093(真方向);通航分道北侧与香港海岸一侧为沿岸通航带;第一警戒区、第二警戒区为指定地理位置连线围成的区域,分别位于第一通航分道东侧、第一和第二通航分道之间;第二警戒船舶交通密度大,进出东博水道交通流担杆水道交通流在此交汇,形成较多的交叉相遇局面,航行时应特别谨慎。

2.担杆水道助航设施现状及灯船设置的必要性  2. 1担杆水道助航设施现状  目前,内地航标管理部门在担杆水道水域内未设置专门的助航标志。

水域船舶主要参考周边岛屿、标志性建筑、香港水域标志及海图航行

从东面进入担杆水域的船主要参照担杆头位置,它位于担杆岛的东端,担杆头上的望天台风信号站高226米,较易识别。

担杆水道通航分道东端入口处有利成号沉船,沉船上原设有孤立危险物标(灯浮),由于其位置特殊,在一段时期内曾作为东面进入担杆水道北侧通航分道的助航标志,后经测量满足水深要求,该灯浮已于2013年撤除。

从西进入香港水域船舶可与香港船只航行监察中心(香港VTC)联系获得助航服务,联系地点分别位于蒲台岛、东博寮海峡的博寮1号灯浮、东博寮海峡中部的南丫排灯浮、青洲、西检疫锚地等。

新的《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和《珠江口水域船舶报告制》已经交通运输部公布实施,如果在第二警戒区内设置灯船,推荐船舶交通流方向,可以标示警戒区域位置,警示船员注意避让,具有重要的助航作用和意义。

2.2灯船的效能需求  珠江口水域有众多的港口、锚地,水域船舶交通流量较大,各种类型的大型船舶将会越来越多,各水道的利用率也将越来越高。

担杆水道定线制与香港东博水道分道通航航路也形成交叉,第二警戒区就是为了解决两条分道通航航路的交叉而专门设置的,并在第二警戒区内设置了推荐交通流方向,降低船舶会遇碰撞风险。

修订后的担杆水道定线制,分道通航南移、加宽,并且将第二警戒区由半径1.75海里的圆形区域调整为多边形区域。

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在警戒区中心设置灯船,推荐交通流方向,在保持现有大多习惯航法的同时,可以使大多数北上、南下及转向进出东博水道船舶按照推荐的交通流方向航行,固定船舶的交叉水域和交叉态势,改善船舶第二警戒区内的航向不确定性的问题;同时,实体助航标志的设置,可以使第二警戒区的位置更加明确,警示船员加强瞭望,提高警惕,进一步降低人为疏忽因素造成船舶碰撞的可能性,有利于船舶担杆水道中的安全航行

因此,灯船的设置有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3用户构成及其助航需求  从航道条件来看,担杆水道宽度约6海里,航道水深超过25m,航道条件优良,根据水域特点和担杆水道定线制规定,第一、第二警戒区为多边形水域,其东西方向跨度分别约2.8海里和3.5海里,第一通航分道和第二通航分道长度分别约为4.5海里和5海里。

担杆水道通航船舶以大中型货船为主,大部分船舶长度为100m以上,从交通流的情况来看,主要有由南北方向进出香港东博水道船舶以及通过担杆水道东西方向航行船舶

两个方向的船舶交通在第二警戒区交汇,从航海用户角度而言,需要提前对这一高危水域进行识别,降低航行风险。

2.4灯船设置的必要性  经过多年的试运行和修订,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修订包括对担杆水道的分道通航制进行了调整,在第二警戒区内设置了推荐交通流方向,进一步规范船舶交通流

因此,第二警戒区中心位置设置灯船,是担杆水道分道通航不可或缺的助航设施,是确保船舶定线制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航运经济发展的需要。

3.结论  综上,担杆水道灯船的设置,将改变目前担杆水道没有助航标志的局面,为过往船舶提供重要的航行参考,为通航安全提供保障,提升担杆水道船舶航行的安全性。

因此,为提高担杆水道助航效能,更好的落实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保障通航安全,服务航运经济发展,开展担杆水道灯船设置研究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中国沿海内河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7. 84—90.  [2]郭伟斌. 担杆水域船舶定线制修订建议[J]. 航海技术, 2014, (2): 26—27.  [1]黄少云. 完善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势在必行[J]. 中国海事, 2012, (3): 12—14.  4. IMO. SHIPS ROUTEING AND REPORTING SYSTEMS[M]. DALIAN: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 PRESS,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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