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3)

铁路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三)。

(1 组织机构:工区测量队,其中测量队长1人,队员7人,下设平面测量小组、高程测量小组、沉降观测测量小组。

(2 工区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客运专线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2、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负责在设计加密施工控制点

4、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测量队,以便及时处理。

5、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7、工区负责工区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项目测量队对工区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8、在项目测量队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3 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主要如下:。

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沉降观测。

3、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4、安装工程测量;竣工测量

(4 测量依据。

1、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

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3、《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4、《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6、《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

(5 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6 工区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7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8 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

(9 测量使用的仪器精度指标必须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要求。

(10 测量仪器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送检。超过检定周期精度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因仪器计量不合格产生工程测量事故要追究责任者。

(11 每台测量仪器和每件测量工具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测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送检、调换、停用、报废等要有详细记录档案。

(12 工区均应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和使用档案,项目经理部定期检查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3 测量仪器必须由经过培训能够熟练操作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精密测量仪器

(14 工区测量队负责组织工区参加交接桩工作,与设计单位现场移交的控制点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二等精密水准点。

(15 现场控制点交接完后还应进行测量资料的交接,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坐标点之记;水准点高程成果点之记;中线逐桩坐标;曲线要素表;断链表。与设计单位交接桩后,交接的桩点、资料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存档。

(16 交接桩完成后项目测量队组织工区参加进行复测,发现问题时提交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解决。

(17 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应妥善保管。

(18 复测结果在《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工程测量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时,采用设计成果进行施工;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联系设计单位解决,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19 施工复测时,应向相邻标段至少延伸测量两个平面控制点和一个水准点,确保交界段中线、高程搭接正确;两个工区分界处的线路中线桩,应共同测量,并应相互搭接两个控制桩(如在曲线分界,双方应共同测闭整个曲线,并与两端直线搭接两个控制桩)。搭接控制桩一经测定并经双方签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桩位,并由承担施工工区负责固定和保管。水准基点测量至少应搭接一个勘测设计水准基点;工程因故停建缓建时,应按照工程竣工测量要求,做好中线和水平基桩测量、固桩工作,保证满足工程恢复施工时的测量需要。

(20 复测工作结束后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复测报告由项目测量队长(主管测量工程师)负责、工区配合编制、整理、审核、上报。

(21 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如CPⅡ测量、水准点测量、CPⅢ控制点测量,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须报项目测量队审批,需监理单位审批的技术方案和测量成果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22 工区不得随意修改已批准的精测方案,确有必须修改的条款应陈述充分的理由并报项目测量队总工同意,需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23 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测量技术方案进行施测。

(24 工区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监理下实施控制测量

(25 本段路基、桥涵、轨道、房建、站场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及四电等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图进行施工放线,测量精度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26 对于大型和重点工程建筑物和设计文件中要求进行变形测量工程工区要按设计要求进行变形测量,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1、变形测量前应编制测量方案和测量计划报项目测量测量工程师审核后再上报监理单位批准。

2、每个工程至少需要设置3个稳固可靠的观测基准点,工作基点要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变形观测点应选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3、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条件综合考虑。

(27。

路基工程测量

1、路基工程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包括路堤填筑中每填筑层的宽度、压实后的厚度、每层厚度的均匀性、每填筑层的平整度。当地面坡度与纵断面坡度不符时,应分段填筑压实,确保路基底层的顶面纵坡与线路纵断面一致,每填筑层均需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线路路基施工放样的边桩可根据地形的难易情况采用断面法逐渐趋近法等测设。

3、挡土墙、护坡等工程施工放样,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28 桥涵工程测量

1、桥梁施工放样应从CPI控制点、CPII控制点及加密控制点直接测设,当控制点无法直接放样时,不得连续支点进行放样,以防止测量误差积累。

2、大桥、特大桥宜使用全站仪极坐标法进行施工放样,并应置镜不同控制点放样同一点进行复核。

3、桥梁桩位放样完成后应丈量墩位、桩位间距进行复核。

(29 无碴轨道测量

无碴轨道工程测量执行铁道部《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工程测量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和本标段无碴轨道设计要求。

(30 其它工程

1、其它工程测量包括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等工程测量

2、工区按设计要求完成测量工作,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工序完成后,工区进行测量,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 竣工测量由项目经理部主管测量工程师组织,工区有关人员参加。

(32 每次测量放样前必须对所使用的控制点进行常规复核,平面控制点复核控制点之间的夹角和距离;水准点复核相邻水准点间的高差,确认资料、桩点无误后方进行放样

(33 工区测量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控制点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上报项目测量队,并报监理单位。当误差在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由监理审核,按规定处置。

(34 粗差的报告制度和处置程序制度:。

1、施工过程出现粗差时,工区应及时报告项目测量队和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主持调查原因,其他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2、发现粗差时使用其测量成果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未查明原因不得继续复工。

3、当粗差调查有争议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历的第三方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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