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审判 促进依法治国

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于1999年12月2日至4日在北京召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主管副院长行政审判庭庭长,部分中级人民法院的分管副院长,以及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和相关业务庭室的同志,共计60多人。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部门负责同志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部分行政审判干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议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继续贯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7号文件的精神,总结经验,推进改革,加强领导,改善执法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工作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职能作用,把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12月2日上午举行开幕式,会议开幕式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唐德华主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豪才作了题为“坚持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把行政审判工作推向新世纪”的工作报告。

下午,与会代表分组讨论罗副院长工作报告。

12月3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会见了与会代表,并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参加会见并做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到会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德华、刘家琛、李国光、姜兴长、沈德咏、曹建明等参加了会见。

下午与会代表对罗干同志、肖扬同志的重要讲话进行了认真学习,一致反映深受鼓舞、深受教育。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则通过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听取了最高法院行政庭庭长江必新就“规定”的有关问题所作的说明,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草拟的行政案件庭审程序规定、裁判文书样式(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了各自的修改建议。

会议于12月4日下午圆满结束。

在闭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唐德华做了会议总结,对与会代表学习座谈罗干同志、肖扬同志重要讲话的心得体会作了概括,对代表们在会议期间提出的一些问题作了说明,并对如何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作了部署。

一  罗副院长工作报告共分四个部分:  (一)几年来行政审判工作回顾。

罗副院长对十年来行政审判工作作了全面的回顾:1990年至1999年9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26709件,共审结了一审行政案件498670件,结案率为94.7%。

受案范围不断依法拓宽,案件类型达到五十余种,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类执法行为。

从案件处理的情况看,基本上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原告胜诉率约占结案数的40%。

此外,各级法院还受理了一大批非诉行政案件,仅1998年就受理297898件。

并概括了行政审判工作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推动了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增进了社会稳定;保障了国家经济安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行政诉讼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培养造就了一支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审判水平的行政法官队伍;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公民的法治意识。

罗副院长总结了行政审判工作中探索、积累的实践经验:一是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保证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

二是贯彻和坚持行政诉讼法的宗旨,严肃执法,切实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

三是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锐意改革,是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

四是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审判能力,是搞好行政审判的必备条件。

五是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是搞好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保证。

在充分肯定行政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罗副院长也指出了当前行政审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一些地方的行政审判工作还没有得到法院领导应有的重视;二是行政审判队伍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审判司法不公的现象在某些地方表现得比较突出;四是行政审判的执法环境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罗副院长分析指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外部环境的影响固然存在,但关键是法院内部的问题。

有些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没有摆正行政审判工作的位置,没有真正认清依法行使行政审判权对于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树立法院权威的重要意义,未能处理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关系,未能处理好依法办案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首先,要充分认识审判对于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意义。

其次,要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对监督、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

第三,要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作用。

第四,要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第五,要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对于树立和维护国家法治形象的重要意义。

(三)大力推进改革,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第一,要大力推进改革,完善行政审判方式:一要对行政案件的管辖作必要的调整;二是改革庭审程序;三要完善证据规则;四要改革行政审判组织和体制,进一步强化合议庭的作用。

五要进一步改革裁判文书。

六要建立行政审判庭与立案机构的沟通协调制度。

第二,要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即将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要做好行政诉讼与实施行政复议法的衔接工作

第四,要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第五,要坚持合法性审查,办好非诉行政案件。

(四)从法院自身做起,从领导做起,坚持不懈地改善执法环境。

罗副院长指出,改善行政审判的执法环境,首先应从改善内部环境做起,以良好的内部执法环境去促进外部环境的改善。

各级法院的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支持和监督行政审判人员依法办案;要认真抓好行政审判队伍建设。

要积极争取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要坚持平等原则,公平地对待各方当事人;要积极争取新闻舆论的支持。

二  12月3日上午,罗干同志接见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的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罗干同志充分肯定了行政审判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

他强调,行政审判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罗干同志说,依法治国是党中央确立的治国基本方略,也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它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实现依法行政

他指出,实现依法行政,除通过完善立法和加强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以外,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处理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十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工作审理了许多治安管理、土地确权、房屋拆迁、农民负担等行政案件,纠正了不少违法的行政行为,化解了不少“官”民矛盾,使大量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实践证明,行政诉讼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是新形势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有效方式,是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罗干同志指出,必须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

他说,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行政审判权,是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的重要保障。

行政诉讼在我国还是一种新的法律制度,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在实施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的个别领导对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行政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得不够及时有力,有的甚至对人民法院受理或审理行政案件进行非法干预。

二是有些法院领导和行政审判人员对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有畏难情绪;有的不注重工作方法和社会效果;有的搞“官官相护”、违法裁决。

三是个别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有抵触情绪,不应诉、不答辩、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有的对原告施加压力;有的对法院行政审判人员诬告陷害,打击报复。

所有这些违反行政诉讼法、妨碍行政诉讼秩序的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罗干同志提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人民法院以及有关部门都应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绝对权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法,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

罗干同志强调,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行政审判队伍。

他说,行政审判工作最直接的任务就是要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都十分过硬的行政审判队伍。

最后,罗干同志表示,尽管目前行政审判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但是,只要我们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开创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三  1999年12月3日上午,肖扬院长出席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肖扬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行政审判十年来取得的成绩,总结了行政审判工作的经验,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改善执法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

肖扬院长指出,行政审判作为人民法院对政府行为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手段,在今天更显示出它的特殊重要性。

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已经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行政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人民法院所有审判工作中,行政审判工作与民主政治和法治的联系最为紧密。

行政审判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直接影响法治国家实现的程度。

行政审判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晴雨表,直接反映人们的法治意识,直接体现依法行政的水平,直接衡量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

宪法把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赋予人民法院,这表明了人民的信任,也是人民法院的光荣。

肖扬院长要求,各级法院的领导务必要从讲政治、讲法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特殊重要性,认真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支持行政审判人员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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