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报修制度(7)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辖区内业主提供的维修服务要求的处理。尽快处理业主的报修, 规范维修服务工作, 确保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工程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监督及对“维修服务项目表”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评审。
(2工作程序。
A]小区物业助理接到业主报修要求时,及时填写《大报修记录表》。
小区物业助理将记录的内容如业主名称、业主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维修单》(一式三联)相应栏目内。
小区物业助理将填好的《物业管理报修记录表》和《维修单》送达机电部,并请接收人签字接收。
如业主报修内容属“维修服务项目表”内的项目,维修人员应在预约维修的时间前到达现场; 否则由工程主管进行评审后回复业主是否可进行维修。
工程人员对业主报修内容进行现场确认后,在《维修单》上据实填写维修项目等内容。
如果维修材料是业主提供,则由维修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维修产品的控制程序》进行验证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填在“备注”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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