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闻自由的内涵【试论新闻自由与新闻伤害】

新闻由属民主和人权畴。

现代民主国多都把新闻由列入宪法保护权利畴。

对现代国说新闻有没有由是衡量这国是否称得上真正义上民主和法治国重要标志。

新闻由涵规定世界各国也各有差异。

比如美国新闻由包括采访由、通信由、批评由、出版由和贩卖由。

新闻协会对新闻由定义包含两由是任何势力也强制不了合事实报道和评论由;二是目而接近新闻出处采访新闻由。

95年国际新闻协会综合了各方见提出了衡量新闻由四条标准采访由、传递由、出版由、批评由。

①。

新闻由作项基人权我国现行法律体系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法》明确规定港、澳两地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由”外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使用“新闻由”这概念但是新闻由包括知晓权和表述权两权利已我国法律得到了充分重视。

我国宪法35条明确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由”。

新闻由是言论、出版由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0条还规定了公民对任何国机关和国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建议和批评权利

由可见新闻由是社会由重要容表达由和新闻由也是各国宪法基原则。

正如99年马德里会议件《关新闻媒体与司法独立关系基原则》规定新闻由对民主与法治社会至关重要表达由(包括新闻由)是每民主社会重要基础媒体有职责和权利收集情况向公众传达信息。

近年随着新闻传媒业迅猛发展新闻报道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而产生新闻侵权现象越越多这引起了新闻学界、新闻业界关由新闻侵权引起法律诉讼也日益增多样也引起了法学界关。

现实有些新闻报道通司法程序被认定新闻侵权行有些则因要件不全无法被认定法律义上新闻侵权

即使没有被认定法律义上新闻侵权新闻报道也存对报道事件当事人人格、情感、精神等方面造成定伤害可能性因新闻侵权只是新闻伤害种情况我们有必要对新闻伤害加以理论界定。

所谓新闻伤害是指新闻传播活动程由报道手段、报道机、报道形式等运用不恰当或新闻工作者采集、加工、整理、传播信息程由疏忽或失误使报道与事实产生偏差或不恰当地进行主观评论新闻作品发表使报道事件当事人精神上或济上遭受定损失或产生定面影响行。

采写新闻、编辑新闻、发表新闻都是新闻媒体新闻权利新闻工作者行使这些权利要把握新闻由尺避免造成新闻伤害

()正确行使采访权

记者作新闻媒体组成部分其享有权利首先是采访权而记者采访权正是新闻媒体新闻由权。

新闻报道有正面报道和反面报道分进行正面报道般不会产生问题。

但是进行反面报道新闻记者了采集到客观真实有价值信息、素材实现公众知情权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职能就常常采用“新闻暗访”手段这新闻实践容易产生新闻侵权纠纷。

新闻暗访是新闻采访组成部分具有新闻由但也有其定限新闻工作者应把握尺。

学术界新闻暗访般被细分涉入式采访和偷拍偷录两类。

涉入式采访

涉入式采访是指记者假冒身份涉入新闻事件事件直接充当干预甚至是推动事态发展角色种方式目前各国对颇有争议。

偷拍偷录。

偷拍偷录是新闻暗访另种方式是指新闻工作者被采访者对其进行录像或录音采访行。

(二)合理新闻采访权隐私权冲突。

新闻采访权隐私权易产生冲突根原因新闻媒介活动侵入了构成法律义上隐私信息空。

根据民法理论般将人格权(包括隐私权)视种绝对权不容侵犯。

新闻采访隐私权保护发生冲突法律会向隐私权倾斜着重保护隐私权不受侵犯。

但是这并不味着新闻采访要绝对从隐私权

根据国际上共识公共利益高人利益。

新闻采访隐私权界限应以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兴趣这些新闻价值判断当公民人信息对公众而言具有新闻价值就不能借口隐私权保护对抗新闻媒介新闻采访

也就是说当新闻采访合社会公共利益、新闻报道公众合理兴趣了保障新闻采访权可以侵犯定隐私权

这里对公众兴趣要有合理理。

公众兴趣是抽象概念不能由新闻媒介身作判断而要从新闻报道所引起社会反响认定。

由每人兴趣是不其有正当兴趣也有不正当兴趣只有正当公众兴趣才可以限制公民隐私权

新闻实践新闻由与名誉权、隐私权等矛盾冲突问题上学术界般主张对公众人物尤其是政治公众人物舆论监督和批评适当从严而对普通公民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保护适当从严。

如不是出社会政治及公共利益要不是出满足必知情权要而公开他人隐私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编辑新闻报道新闻避免使用侮辱性语言。

语言是新闻作品表达如编辑新闻报道新闻对有些批评性新闻使用侮辱性语言不但违背新闻传播客观、公正原则还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侵害。

编辑新闻报道新闻了避免使用侮辱性语言应些表达方法。

比如避免使用贬义词表述事实尽量使用性词用公正态进行批评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新闻报道等。

我国现代化法治国建设进程新闻传媒业高速发展进程面对日渐增多众传媒侵害他人利益纠纷和案件面对愈愈高涨保护人隐私权和名誉权呼声妥善新闻由权及新闻伤害冲突已是刻不容缓。

我们期待新闻立法完善也寄希望新闻工作者能不断地补充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责任识、权利识、事实识、诉讼识等法律识正确运用法律赋予新闻权利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职能又要恪守职业道德切实从公众利益出发尽量减少和避免新闻伤害发生。

参考献。

①顾理平著《新闻法学》北京国广播电视出版社999年版。

(作者单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编校施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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