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这就在宪法的层面上规定了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但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与现实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并非一回事,也并非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二者的转换。
宪法权利的落实必须通过具体法律的规定与实施。